仲維良

仲維良

仲維良,男,漢族,1965年4月生,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高級會計師。曾任遼寧省旅遊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2年8月,阜新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仲維良作出逮捕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仲維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5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決定逮捕,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85.08--1986.11 營口港鮁魚圈港區建設指揮部會計
1986.11--1988.09 營口港鮁魚圈港區建設指揮部團委副書記(副科級)
1988.09--1992.10 營口港鮁魚圈港埠公司財務科副科長
1992.10--1994.03 營口港鮁魚圈港埠公司財務科科長
1994.03--1996.04 營口港務局財務處副處長
1996.04--1996.12 營口港務局副總會計師兼財務處處長
1996.12--1998.12 營口港務局副總會計師兼審計室主任
1998.12--2002.11 營口港務局總會計師
2002.11--2012.07 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營口港務局)黨委委員、副總裁(副局長)
2012.07--2012.10 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
2012.10--2015.10 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董事、副總經理
2015.10--2018.07 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
2018.07--2022.02 遼寧省旅遊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2.02 免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4月23日,據遼寧省紀委監委訊息:遼寧省旅遊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仲維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8月5日,據遼寧省紀委監委訊息: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遼寧省旅遊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仲維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仲維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旅遊,違規公務接待,違規用公款宴請、送禮;拒不執行上級黨組織決定,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對下屬公司提供虛假財務報表問題失職失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崗位調整、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仲維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仲維良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決定逮捕

2022年8月,遼寧省旅遊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仲維良(正廳級)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阜新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阜新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仲維良作出逮捕決定。案件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通報

2019年至2020年期間,仲維良安排遼旅集團綜合部相關人員從集團借支50餘萬元備用金,違規用於接待宴請及購買禮品贈送給集團客戶等。仲維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8月,仲維良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3年3月,遼寧省紀委監委對遼寧省旅遊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仲維良受賄、濫用職權等問題進行公開通報。
2005年至2022年,仲維良利用職務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崗位調整、工程承攬、工程款支付、銀行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違反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式,指使下屬企業違規開展煤炭、生鐵等融資性貿易,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仲維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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