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紹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of the State of Israel
猶太民族是在以色列地形成的。在這片土地上,猶太民族的精神、
宗教和民族特性得到了塑造;在這片土地上,猶太民族曾過著自由而獨立的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猶太民族創造了一種具有民族和世界意義的文化,並把永恆的《聖經》奉獻給了世界。
在被暴力驅逐出以色列故土後,
流散到世界各地的猶太人對故土
忠心耿耿,始終不渝地希望返回故土,在那裡重新獲得政治自由,從沒有為此停止過祈禱。
基於這一歷史和傳統聯繫,世世代代的猶太人為加強他們與古老家園的聯繫一直奮鬥不息。在最近的幾代人中,他們大批地返回
以色列故土。
無論是作為拓荒者和保衛者的老兵,還是作為突破封鎖的新抵達者,這些猶太人使荒地變成了良田,復活了希伯來語,興建了城市與村莊,並創建了一個具有自身經濟、文化的不斷發展的社會。他們希望和平,但也做好了保衛自身的準備。他們為該地區所有居民帶來了進步的佳音,並決心獲得政治上的獨立。
相關理論
在西奧多·赫茨爾建立猶太國思想鼓舞下,第一屆猶太復國主義者代表大會於猶太歷5657年(公元1897年)召開,並公開宣布:猶太民族具有在自己的國土上恢復自己國家的權利。
這一權利為1917年11月2日的《
貝爾福宣言》所承認,後來又為國聯的委任統治所肯定。而委任統治就是對猶太民族與以色列故土的歷史聯繫,以及對猶太民族有權在那裡重建民族之家要求給予的國際承認。
在我們這個時代發生的導致歐洲幾百萬猶太人慘遭殺害的大屠殺再一次
表明,為解決猶太民族無家可歸和缺乏主權這一問題,有必要重新建立一個猶太人的國家。這個猶太人的國家將對所有猶太人敞開大門,並且確保猶太民族在國際大家庭中享有平等的地位。
儘管面對種種艱難困苦和危險,在可怕的
納粹大屠殺中倖存下來的歐洲猶太人,與其他國家中的猶太人一道,從未放棄回歸以色列故土的努力,從未放棄在其民族土地上享有尊嚴、自由和誠實勞動、生活的權利。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以色列故土的猶太人全力以赴,參加了愛好自由人民反對罪惡納粹勢力的鬥爭。他們以自己戰士的鮮血,以自己對戰爭勝利的貢獻,贏得了創立聯合國諸民族一員的權利。
1947年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一項要求在以色列故土建立一個猶太人國家的決議,並號召這一地區的人民主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來貫徹這項決議。聯合國對猶太民族建立自己國家合法權利的承認是不容改變的。
像所有其他民族一樣,在自己的主權國家裡自己決定自己的命運是猶太民族的天然權利。
為此,我們,全國委員會的委員,代表以色列故土的猶太人民和猶太復國主義運動,在英國委任統治結束之日,在這裡集會,根據我們天然的和歷史的權利以及聯合國大會決議,宣告在以色列故土上建立一個猶太人的國家---以色列國。
我們決定:從今天午夜,猶太歷5708年以珥月六日,即 1948年5月15日零時委任統治結束之時起到根據憲法產生的國家機關接管政權為止(不遲於1948年10月1日),全國委員會將行使國家臨時委員會的職權,它的執行機關——全國行政委員會將行使猶太人國家臨時政府的職權。這一猶太人國家取名為以色列國。
以色列國將向散居世界各國的猶太人敞開移居的大門,將全力促進國家的發展以造福所有的居民。
以色列國將按照以色列先知所憧憬的自由、正義與和平原則作為立國基礎,將保證全體公民,不分宗教、信仰、種族和性別,享有最充分的社會和政治平等權,將保證宗教、信仰、語言、教育和文化的自由,將保證保護所有宗教的聖地,並將恪守聯合國憲章的各項原則。
以色列國準備同聯合國的專門機構和代表合作,履行1947年11月29日大會決議,並且為建立整個以色列地的經濟一體化而努力。
我們請求聯合國協助猶太民族建立他們的國家,並接納以色列加入國際大家庭。
儘管幾個月來我們一直遭到猛烈的攻擊,我們仍號召生活在以色列地的阿拉伯居民起來維護和平,並在享有平等公民權利以及在各種臨時和永久的國家機關中擁有相應代表權的基礎上為國家的發展建設貢獻出他們的力量。
我們向所有鄰邦及其人民伸出和平、和睦、友邦之手,敦請他們與已經在自己故土上獨立的猶太民族以互助精神合作。以色列國準備在為整箇中東的進步而共同努力中作出自己的貢獻。
我們號召散居在世界各國的猶太人團結在以色列的猶太人周圍,協助我們完成移居和重建的使命,並同我們一道為實現世代以來的夢想——重振以色列——而奮鬥。
懷著對以色列磐石的信念,我們在今天,在安息日的前夕,在猶太歷5708年以珥月五日,即1948年5月14日,在祖國的土地上,在特拉維夫城,在國家臨時委員會的這次會議上,為宣言簽名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