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李胤之得牙像赦詔》出自《廣弘明集》的一首古文,作者是梁武帝。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以李胤之得牙像赦詔
- 創作年代:南朝
- 作品出處:《廣弘明集》
- 文學體裁:古文
- 作者:梁武帝
天慈普覆,義無不攝,方便利物,豈有方所?上虞縣民李胤之,掘地得一牙像,方減二寸,兩邊雙合,俱成獸形,其內一邊,佛像一十二軀,一邊一十五軀,刻畫明淨,巧跡妙絕,將神靈所成,非人功也。中有真形舍利六焉,東州昔經奏上,未以為意,而胤之銜愆,縲紲東冶,真形舍利,降在中署,光明顯發,示希有相,大悲救苦,良有以乎!宜承佛力,弘茲寬大。凡天下罪無輕重,在今月十六日昧爽已前,皆赦除之,即日散出,奉迎法身,還台供養。(《廣弘明集》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