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運劫絹案

令狐運劫絹案,此案發生於唐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令狐運劫絹案
  • 發生年代:唐代
  • 涉及人物:令狐運
  • 出處:《舊唐書》《新唐書》
案件詳情
唐德宗時,令狐運為東都留守府將領。一日與屬下至洛陽北郊行獵。當日恰有龍設影強廈兵恥盜在洛陽城北搶劫了自洛陽轉運長安的絹帛。東都留守杜亞與令狐運不和,便懷疑是他所為。於是命屬下判官穆員及從事張弘靖共審此案。二人都認為令備茅主狐運身為本府官員,不會做此事,在未有確鑿證據前,不應輕易懷疑他。二人拒絕拘審令狐運。杜亞怒將二人解職,改令心腹將領武金審案。武金收捕令狐運及其鞏囑懂屬下四十餘人,下獄審訊。武金對其屬下嚴刑拷打,一人被杖死,九人屈打成招,承認令狐運率屬下劫絹。杜亞乃將此案上奏朝廷,請流令狐運於嶺南。朝廷派監察御史楊寧前往複審,楊寧疑其有冤,杜亞復奏楊寧徇私罔上,楊寧被治罪。德宗信杜亞之言,欲懲處令匙拔棵鞏狐運。宰相認為此案重大,且尚有疑點,奏請再審。德宗乃命侍御史李元素、刑部員外郎崔從質、大理寺司直盧士瞻等為三司使,共赴洛陽複審此案。杜亞迎三司使於途,以獄成案結相告,企圖止其複審。李元素等查閱審訊記錄,見眾人雖招供,卻說不出所劫絹現在何處,留守衙門也未起獲贓絹為物證。於是他們用五天時間進行明察暗訪,終於查明令狐運等的冤情,遂辯請籃笑將他們全部釋放,然後回朝復命。杜亞又驚又怒,便彈劾李元素私放罪犯。待李元素還朝,德宗已含怒待發。不等李元素將辦案情況說完,便讓他退下。李元素說:“臣復奏未完。”德宗斥道:“你只管退下。”李元素說:“臣受詔命按此獄,知其冤枉而不能盡述,是無顏再見陛下了。”德宗怒意漸消。李元素乃盡述令狐運負冤之狀。德宗聽後醒悟道:“如果不是你認真核實,其案就成了大冤案了。”但令狐運還是被加以其它罪名流放歸州。同時,武金以逼供造冤獄之罪被流院背放建州。其後數月,果然在河南境內捕獲真正的劫絹強盜郭鵠、朱瞿曇等七人,並起獲所劫絹。於是李元素為時論所推重。德宗升他為給事中。然而仍不赦免今狐運,致使其死在歸州,天下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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