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應選人習三禮詔

《令應選人習三禮詔》是唐代李适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令應選人習三禮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适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令應選人習三禮詔
王者設教,勸學攸先,生徒疑業,執禮為本。故孔子曰:“不學《禮》無以立。”又曰:“安上治人,莫善於《禮》。”然則《禮》者,蓋務學之本,立身之端,居安之大猷,致治之要道。屬辭比事,而不裁之以禮則亂;疏通知遠,而不節之以禮則誣。實百行之本源,為五經之戶牖,雖聖人設教,罔不會通,而學者遵行,宜有先後。自頃有司定議,計功記習,不量教化淺深,義理難易,遂使修傳學者,例從冬集,習《禮經》者,獨授散官。敦本勸人,頗乖指要,姑務宏獎,以廣儒風。自今以後,明經習《禮記》及第者,亦宜冬集。如中經兼習《周易》若《儀禮》者,量減一選。應諸色人中習三禮者,前資及出身人依科目例,白身人依貢舉例,每經問大義三十條,試策三道。仍令主司於朝官學官中簡選精通經術三五人聞奏。主司與同試問,質定通否。義策全通為上等,轉加超獎;大義每經通十五條已上,策通兩道已上為次等,依資與官。如先是員外試官者,聽依正員例。其習《開元禮》人,問大義一百條試策三道,全通者為上等;大義通八十條已上,策兩道已上為次等;餘一切並準習三禮例處分。其諸館學士,願習三禮及《開元禮》者並聽,仍永為常式。

作者簡介

李适(742~ 805年),唐代宗長子。代宗時為兵馬元帥,討伐史朝義,平定河北。在位期間改租庸調為“兩稅法”,並徵收間架稅、茶稅等,以增加財政收入。對藩鎮勢力採取裁抑政策,以圖加強中央集權,但成效甚微。建中四年(783年),涇原兵變,長安被占,他一度逃入奉天(今陝西乾縣)。自此對藩鎮姑息遷就,並用宦官統率禁軍,導致宦官權勢急劇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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