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銷程式是證券承銷機構接受發行人委託,代理其銷售證券的業務過程。代銷程式和包銷程式略有不同。 主要程式如下:①承銷商在調查分析發行人有關情況後,雙方簽訂承銷協定,明確規定以代銷方式發行及雙方的權責。②主承銷商組織分銷集團,簽訂分銷協定,與其他證券經營機構簽訂代銷協定。③開展廣泛宣傳活動,利用組織起來的銷售網路進行銷售。④承銷期滿後,承銷商將未售完的證券退回發行人,雙方進行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