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議政體

代議政體,是英屬北美殖民地採取的一種來自英國本土的君主立憲框架下的代議制政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代議政體
  • 類型:體制
英王任命總督,殖民地選民選出議員組成議會,總督的命令要獲得議會支持,議會的合法性由總督保障。理論上,任何法令都需經議會通過,而總督有否決法案和解散民選議會的權利。
這樣一種政體,當總督實力雄厚時,往往控制議會。而議會掌握的民間財源充足時,又往往讓總督形同虛設——美國獨立戰爭的基礎就是議會的強大。歷史學家,把這種政體形容為“嘎吱嘎吱響個不停”。這也是美國人認為,他們可以繼續策動英屬北美殖民地獨立,並打響1812年戰爭的原因。但具體操作層面,儘管美國獨立後形勢緊張,1776年以後,英國與北美殖民地的關係卻很緩和。英國對殖民地事務干涉很少,甚至停止徵稅。
英屬北美殖民地的魁北克地區的英裔移民日多,而這個地區法裔和法國民法一直起主導作用。英裔移民,希望享受到同樣的代議制度。1791年,英國議會為北美殖民地頒布《1791年憲法法案》,這個法案是對原《魁北克法案》的修訂。1791年法案把原魁北克劃分為上下加拿大,上加拿大是聖勞倫斯河谷上游地區,相當於今天的安大略,英裔為主,首府先是尼亞加拉,後因距離美加邊境太近不安全,遷約克鎮(今多倫多)。下加拿大是聖勞倫斯河下游地區,相當於今天的魁北克,法裔為主。上下加拿大有各自的總督和議會。這份法案帶有時代的特點,除了維護英國王室領地的許可權,還列出專款,以公帑支持英國國教教堂並保證教士擁有土地。
1837年,嘎吱嘎吱響的代議制度引起了民變。民變分別在上\下加拿大發生,民變的原因,有總督和議會的矛盾,也有英裔和法裔的矛盾。今天的歷史學家多對1837年民變持肯定態度,稱參加者為反抗者。民變規模有限,上加拿大的軍事行動人數較多,還算像樣的打了兩仗,下加拿大差不多就是幾百人聚到一起,然後一鬨而散。儘管強度不高,這次民變依然是加拿大歷史上有數的暴力衝突之一,被視為國民反抗暴政的歷史事件。
民變的直接結果,是出現了一份在加拿大歷史上深具影響的《德拉姆報告》Lord Durham's Report。為了改變上下加拿大的危機狀況,有序的修改《1791年憲法法案》,英國政府派德拉姆勳爵到上下加拿大進行調研,這份報告就是調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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