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收付款項也稱作“收付信託”,是指金融信託機構運用自身和聯行的業務機構、專業技術能力和清算手段,通過辦理代收代付款項業務,為各單位提供服務。房地產信託機構受託代理收付房地產款項的代理業務。如代理房地產企業清償債務,代個人收付房租等。委託人申請代理收付款項時,應先與房地產信託機構簽訂協定,明確收付款項的內容、對象、範圍、金額、時間及方式等。在收付款項之前,委託人要向房地產信託機構要辦理收付款項的合法依據及有關單證。房地產信託機構在辦理收付款時,只負責按代理協定辦理具體的代收代付手續。代理手續費一般由委託人與房地產信託機構按業務繁簡程度或收付款金額情況協商收取。對於收付雙方的任何經濟糾紛,不加干預,均由債權、債務雙方自行解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代理收付款項
- 別稱:收付信託
- 含義:指金融信託機構運用自身和聯行
- 做法:定時、定量、有規律的應收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