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代理做帳的對象是中小企業,它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會計工作全部委託給專業記賬會計來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 我國財政部於1994年6月23日發布了《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對從事代理做帳的條件、程式以及委託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等作了具體規定。新修訂的《會計法》再一次確認了代理做帳的法律地位。
行業前景
服務具體條件
1、代理各個稅種的納稅申報,代理企業納稅情況自查及清算各種稅款業務;
2、代理企業整體稅務安排、投資項目稅收評估,代理製作涉稅文書。
3、建立企業納稅核算體系用辦稅制度,為企業設計財務制度。
4、協助企業進行股份制改及企業間兼併、收購工作,代理設計經營管理制度。
5、為企業提供報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議。
6、委託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