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媽媽(漢語詞語)

代孕媽媽(漢語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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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媽媽(surrogate mother),指受他人委託,通過人工授精或者體外受精的方式為他人生育子女的婦女。另有同名電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代孕媽媽
  • 外文名:surrogate mother
  • 代孕流程:鮮胚和凍胚
  • 代孕方式:人工受精代孕
定義,代孕流程,鮮胚流程,凍胚流程,代孕方式,代孕的成功率,代孕種類,法律問題,代孕合法嗎,產生及其權益,注意事項,專家建議,法律規定,交易流程,最新報導,媒體報導,

定義

代孕媽媽是指通過體外受精的方式為他人生育子女的婦女,代孕媽媽與胎兒並沒有血緣關係。代孕前男方需要儘量休息好,並提前一個月停用啵萊世特,在女方完全喪失生育能力的前提下,將其卵子(或代孕媽媽卵子)與丈夫(代孕需求方)的精子結合成受精卵,在代孕媽媽子宮內完成整個孕育過程並順利生產的行為,其分為體外受精(試管嬰兒)和人工授精兩種方式,沒有任何身體接觸。

代孕流程

代孕流程根據胚胎的狀態分為鮮胚和凍胚兩種。

鮮胚流程

1、首先將不孕患者(女性)和代孕媽媽的月經周期調製相同,具體做法有吃藥和打針;
2、將不孕患者的精子和卵取出做體外試管嬰兒並且完成胚胎的早期發育
3、將試管胚胎植入到代孕媽媽體內,直至完成分娩。

凍胚流程

1、首先由不孕患者(女性)取出卵子,培育成胚胎並冷凍.
2、代孕媽媽調理內膜厚度,等到排卵後第三天,先將胚胎解凍後植入代孕媽媽體內.直至完成分娩。

代孕方式

1、人工受精代孕:
人工受精方式代孕是指通過醫學輔助手段將需求方的精子送入代孕志願者的體內,在體內進行受精,並完成懷孕全過程,這種方式的孩子是和代孕者有遺傳關係的。
2、試管嬰兒代孕:
試管嬰兒代孕就是使用需求方的卵子和精子,做成試管胚胎,植入代孕志願者的體內完成懷孕的全過程。

代孕的成功率

代孕的成功率取決於很多方面,比如病人的年齡,子宮和卵巢的條件以及有沒有其他疾病,實驗室的條件,技術人員的水平等。這當中影響最大的因素是女方的年齡,因為年齡意味著相應水平的卵巢功能。研究人員還發現,吸菸能影響試管嬰兒的成功率。如果婦女連續一年每天吸菸一支以上,其接受代孕的成功率就會降低28%。
此外,體重指數也會影響“試管嬰兒”成功率,當它超過27時,成功率要比平均成功率低30%。患者的情緒對代孕的成功率也有一定的影響。一般樂觀的患者代孕成功率會比悲觀的患者成功率高。患者應積極配合站長的安排,站長對患者的了解越多,成功的機會也就越大。代孕技術在迅速發展,成功率也在提高,希望每位需要做代孕的患者都能實現自己身為人母的夢想。

代孕種類

一、精子、卵子來自夫妻雙方借用代理孕母的子宮;
二、精子來自丈夫,卵子由第三方捐卵志願者提供,用試管嬰兒的方式,由代理孕母懷孕生育;
三、精子,卵子均由第三方誌願者提供,用體外授精的方式(人工授精或者是試管嬰兒),由該代理孕母懷孕生育;
四、精子由第三方誌願者提供,卵子由妻子提供,用試管嬰兒的方式,由代理孕母懷孕生育。

法律問題

代孕改變了傳統生育方式,對傳統的生育觀和法度都提出了挑戰。應對代孕協定和代孕生育進行法律規制,保護代孕母親、代孕委兒及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代孕是代替他人懷孕生育,即指女性接受他人委託,用人工生育方式為委託方生育孩子的行為.在這一行為中,為他人生育的女性通常被稱為代孕媽媽,委託他人生育子女的人被稱為委託方或委託父母。不能生育或者不願生育的夫妻均可藉助這種方式生育子女。 代孕可分為三種:一是精子、卵子均來自於夫妻雙方,僅借用代孕者的子宮;二是精子來自丈夫,卵子由代孕者提供,經體外授精後,由代孕者懷孕生育;三是卵子由妻子提供,經異質人工授精後通過胚胎移植由代理母親代孕生育生育權是人類維護人口生產不斷延續的一項自然權利,隨著人類社會不斷進步發展,生育權已由一種自然權利演進為法律上的一種權利。生育權已成為公民的一項民事權利,它是國家基於保障人口質量和控制人口數量,通過立法予以確認的。
生育權最早出現於19世紀後期,是為當時女權主義者要求的“自願成為母親”的權利。它具體包括三項權利:
(1)生育決定權;
(2)選擇生育方式的權利;
(3)對生育嬰兒的性別進行選擇的權利。 對於那些不願生育或者不能生育者,他們可以此為據採用人工生育方式進行生育,不管目的如何,只要在合理範圍內,都可以視為生育權的正當行使.因此,筆者認為代孕行為是代孕媽媽行使生育決定權的結果一個人若享有生育的權利,必然同時享有此三項權利,即便代孕者沒有對胚胎做任何基因上的貢獻。但若對代孕生育的性質不加分析而一概予以否認甚至加以禁止,將會侵犯委託人的生育權利和代理母親的生育權。如果代孕者與孩子存在直接的基因關係,法律更應保障代孕者的生育自由。 總之,代孕生育是人類利用醫學科技來實現生育權的方式,它不僅幫助了不育者實現生育和養育孩子的願望,而且他們擁有了享受天倫之樂的可能。
中國對代孕相關程式不是很明確,廣東省衛生廳工作人員告訴我們,對於代孕行為,雖然法律沒有做出明文的禁止性規定,但我國衛生部兩個行政法規———《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都規定:禁止代孕和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但兩部法規在很大程度上只是針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並沒有法律約束力,也無法規範代孕市場。

代孕合法嗎

代孕是指將患者夫婦的受精胚胎,植入另一個女性的子宮,由該女子替他們完成“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的過程,俗稱“代孕”。 代孕改變了傳統生育方式,對傳統的生育觀和法度都提出了挑戰。 衛生部科技司司長劉雁飛說:“代孕”技術的實施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涉及社會、道德、法律等一系列問題,與現行的法律、法規、倫理和社會道德相違背。我國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衛生行政部門將嚴肅查處任何非法實施代孕技術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 以上是衛生部的明確態度,而對於代孕技術將何去何從,醫學界及社會倫理和法學界都一直在討論。之所以討論,是因為該技術從某些角度講,是有一定的社會和醫學需求的。還有很多女性因為子宮因素無法生育,這些人可能只能通過代孕技術完成心愿。 但是,代孕技術的特殊性,使得該技術給社會、患者家庭帶來巨大的隱患,與我們的倫理道德規範相違背,而且,法律也不允許實施代孕技術,並且,一旦患者因為代孕技術產生的糾紛,將沒有法律的支持,注定是沒有保護。

產生及其權益

代孕媽媽的存在必要條件,一是需求,二是供給。很明顯,代孕的費用並不低。雖然拿到代孕媽媽的手裡,錢只有10萬到20萬,但是中介的費用,有人甚至說,利潤比毒品還高。不孕不育夫婦會選擇代孕,肯定也是因為他們無法享受自然孕育的喜悅。生殖原本只是一個生物的自然現象,不孕不育夫婦,同樣有孕育的權利,而代孕媽媽就成了社會文化意識作用下的結果。有份調查報告表明,代孕媽媽有2/3完全與委託父母不認,只有1/3是委託人的姊妹或朋友。換句話說,如果沒有代孕媽媽,這些夫婦,永遠不可能有繼承他們DNA的孩子。
在國外,很多人認為代孕是一項善舉,是幫助不能生育的家庭。而在國內的意識形態下,很多人關心的並不是代孕的愛心成分。
代孕媽媽僅是為了錢?也不盡然,而且,以筆者的角度看,這些人,幾乎沒有人單純為了物質而願意代孕。代孕的媽媽,可能代孕的來的報酬本身就是為了養育自己與合法丈夫的子女,有人代孕是因為家庭困難,要需要撫養的老人..等。即使她們代孕別人的孩子不是處於對未出世的孩子的愛,那她們願意扛著這么大的輿論壓力代孕,本身也就是出於愛的本意。
母愛無價,代孕媽媽有價
代孕是生意?孩子是商品?子宮是製造商品的機器?不孕夫妻的無奈?代孕媽媽的可悲?金錢與交易、道德與法律、醫學與倫理,這些問題全都糾結在一起也抵不過利潤的誘惑。即使是代孕媽媽本身懷著美好的意願經受痛苦,生育一個於自己毫無血緣關係的孩子。中介還是會把代孕媽媽當成工具,給予的醫療,食宿,是出於“生意”的考慮。而對於代孕媽媽情感,孩子出生後代孕媽媽的權利,根本沒人去理會,最簡單的做法就是“一刀切”似的:代孕媽媽放棄對孩子所有的權利,不能相認,不能聯繫,不能見面。
代孕媽媽的法律權益
代孕媽媽的權益根本無法得以保障。原因很簡單,代孕相關法律在國內並不完善,代孕本來就是遊走在法律邊緣的行為。這種行為法律不予支持,自然也沒有什麼權益可言。雖然在代孕前雙方或者三方會簽訂這樣那樣的契約,但是因為這樣的契約並不一定完全合法,不是每張契約都會受到法律保護。代孕的過程,能順利產下嬰孩,拿走報酬的,情況還算是好的。如果在代孕過程中發生各種問題,如孕期糖尿病,甚至是難產,等等的一些情況,很多代孕媽媽根本也就是求助無門。

注意事項

代孕媽媽懷孕了,立刻升級為全家的重點保護對象。代孕媽媽非常有必要了解懷孕初期相關注意事項,這樣才能保證未出生的胎兒身體健康,將來生個可愛健康的寶寶。
1、懷孕初期小心異常腹痛
懷孕期間腹痛是很常見的現象,原因很多,有些是懷孕的正常現象,有些則代表嚴重的疾病。懷孕初期的腹痛最常見的原因,乃是由於懷孕後子宮變大,子宮韌帶受牽扯而引起。通常這種疼痛並不會很嚴重,可能會造成一些不適,但不會影響日常生活。疼痛的位置並不固定,一般會在左下腹或右下腹,疼痛時間持續很短。
在經過醫師檢查,確定沒有其它異常,這種腹痛通常並不需要特別治療,但若是疼痛程度較嚴重,則可以請求醫師給予止痛藥或進一步的診治,確知是否有流產、子宮外孕、卵巢腫瘤等問題。
2、懷孕初期應避免出入高溫場所
懷孕初期應避免長時間處於密閉的高溫場所,對準媽媽來說,若長時間處於高溫狀態又無法散熱,很可能會造成胎兒畸形。這是因為懷孕初期胎兒尚未成形,胚胎在子宮壁內還不穩定,假使孕婦使身體內的溫度高過38.9℃,即會導致胚胎內染色體斷裂或胎兒腦神經系統缺陷(如無腦症)。
代孕媽媽身體持續高溫會使身體血管擴張,血液大量流到皮膚表層,增加心臟的負荷,可能導致有心臟病的孕婦心臟病發;而子宮、胎盤血流量也會因此減少,使得胚胎的養分供給銳減。所以,孕婦切勿洗“三溫暖”;即便在家想泡個熱水澡,切記水溫應低於38℃,時間控制在15分鐘之內,並保持通風以利散熱。此外,生病發燒,也要立即就診治療。
3、懷孕初期的嗜睡現象
在懷孕初期,代孕媽媽常感精神不濟,動不動就想睡覺,其實無需太擔心,嗜睡是正常的生理現象。醫師指出,孕婦的基礎新陳代謝增加,妊娠期母體分泌系統產生變化,體內熱量消耗快,血糖不足,都是嗜睡的原因。懷孕初始,焦慮、期待的心理層面影響程度其實大於生理層面,也會導致疲憊容易嗜睡。
4、代孕媽媽奶水不足的表現
1)寶寶的精神狀況:寶寶吃完奶以後,特別高興,要玩一會,這也是他吃飽了的表現。
2)哺乳的間隔時間寶寶吃飽以後應該能睡2-3個小時,或者隔兩三個小時再吃下一頓,這是正常的。如果剛吃完奶,隔了一個小時甚至半個小時,馬上又要吃,就有可能是奶水不夠。
3)最關鍵的指標是寶寶體重增長當寶寶滿月時,如果體重至少比出生時增長600克左右,這說明奶水是夠的。
4)寶寶的便便情況寶寶一天起碼小便六次以上,還有大便三到四次以上。另外還可以看寶寶的大便,正常情況下是稀糊狀的,而如果很稀,有綠色泡沫,也可能說明奶水不夠。
寶寶聰明和媽媽的關係
寶寶的智力水平到底取決於什麼因素呢?研究發現主要有以下三個因素:
1、從遺傳學角度來看,子女聰明與否關鍵在於母親。
英國科學家研究認為,決定孩子智慧型發育的基因位於X染色體上,母親的X染色體上的基因決定孩子大腦皮質的發育程度,而父親的基因則更多地對塑造後代的情感和性格類型有著重要的影響。
因此,傳統上推崇的“郎才女貌”的婚姻模式其實並不科學。如果希望自己的下一代聰明出眾,明智的男士就應該在選擇代孕媽媽時,更注重女方的才智,而非女性的容貌。要知道一位聰明智慧的夫人,才有可能讓你擁有高智商的子女。
2、母親的文化素質與優生優育密切相關。
專家研究分析表明:胎兒出生缺陷的危險因素與代孕母親的文化素質關係密切。母親受教育的水平越高,其發生胎兒缺陷的可能性越低。
究其原因,文化水平低的婦女在生育方面可帶來以下幾個方面的影響:早婚早育、近親結婚者在文化水平較低的婦女中較多見。早婚早育,再加上文化水平低,這樣的代孕媽媽身心各方面的成熟度均較低,對孩子出生前後的關注程度和教養能力也較低,更容易造成孩子身體或智力方面的先天缺陷。另外,遺傳研究早已證實,親加親會增加遺傳病的發生,造成畸形怪胎,貽害後代。近親結婚後代死亡率高,體力、智力都比較差。
3、家庭環境影響幼兒的智力開發。 我國兒保專家幾年來一直在探索家庭環境對嬰幼兒智慧型發育的影響,結果表明:在語言方面,環境總分與智商偏高的,大部分母親文化修養較高。她們不僅自己要求學習,也重視孩子的教育,關注孩子的成長,肯花時間為孩子講故事,並耐心回答孩子提出的問題。
代孕寶寶的出生
經常,人們有如許一種望文生義的曲解試管代孕嬰兒就是試管里長大的孩子,他不需求代孕媽媽接受十月受孕之苦,有了試管,一切瓜熟蒂落。其實,這是一個大大的錯誤。試管代孕嬰兒又該稱體外受精———胚胎移植,詳細地說是藉助內窺鏡或在B超指引下,從患有不孕症婦女的卵巢內掏出成熟的卵子,將精子、卵子一同放入培育皿,體外培育三天左右,使卵子受精,然後再在B超看管下將其送到代孕媽媽子宮,使之逐漸發育成胎兒的進程。也就是說試管代孕嬰兒經由取卵——受精——植入三部曲,最終照樣要在代孕媽媽子宮內發育成熟直至臨產。
印度代孕產業揭秘
懷扎斯代孕顧問公司的廣告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印度被稱為“世界嬰兒工廠”,代孕客戶群涉及全球。如今迫於客戶的不同需求以及競爭壓力,“混血兒”業務大熱,通過引入不同國家的精、卵子,生產出基因優良的“混血寶寶”。他們使用西方富豪的精子,搭配東歐美女的卵子,並於美國受精後,將胚胎送往印度植入母體,產下混血嬰兒。

專家建議

代孕爭議大,市民要慎用,深圳大學法學院博士彭勃表示,代孕本身在法學界也是爭議很大的一個問題,到2015年為止,也只有少數幾個國家立法允許代孕。
彭勃說,從法律意義上講,目前國內還沒有立法的法律是允許代孕的,代孕者的身份和義務在法律上說不明確,對將來孩子的歸屬也是一個問題,究竟是以誰生的算誰的還是以誰的卵子就算誰的這是一個問題。小孩的出生證很有可能辦不到,對將來小孩的成長不利。在道德方面,傳統婚姻、生育等約定俗成的公序良俗觀念都受到挑戰。此外,代孕對於現有的計畫生育政策也有衝擊,很多生了小孩的,為了要男孩或再要一個小孩,不惜通過代孕實現。
彭勃認為,代孕從本質上講是代孕婦女的生育權的轉讓,這涉及基本的人權,而對於利用代孕同居,嬰兒買賣,騙取錢財等社會問題,更應引起相關重視,從法理上推理,代孕應為非法,在當前法律不明朗的情況下,建議市民慎重為之,不要輕易使用這個辦法。

法律規定

醫療機構禁止代孕,衛生部組織專家依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條件,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審核申報擬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設定人類精子庫的機構進行了評審。經專家現場評審,截至2007年6月30日,衛生部共審核批准95家機構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10家機構設定人類精子庫。但值得注意的是,核准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只是針對不孕不育者本身,不需要藉助第三方即代孕媽媽懷孕。
關於代孕,衛生部早在2007年就發過通知,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對有超審批範圍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買賣配子、合子、胚胎等情況的機構,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並撤銷其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人類精子庫批准證書。但是,這個規定雖然對醫療機構提供代孕界定了非法性,對於代孕媽媽和代孕中介、以及代孕本身而言,並沒有相關約束條款。

交易流程

客戶先交納1000元的定金,然後客戶和女志願者(代孕媽媽)見面談判,客戶和志願者簽一份契約,志願者和網站再簽一份契約,如若客戶和志願者發生矛盾,由網站中介負責調和,若談不妥,網站中介負責給代孕媽媽3000元賠償金。

最新報導

“我遭的罪,是無法用金錢來彌補的。”29歲的劉敏(化名),是一名地下代孕媽媽。從2011年開始,她在武漢通過不同的地下代孕公司多次接受代孕手術,可每次懷孕不久便流產。2013年6月,她再次成功懷孕,可6個月後又不幸胎死腹中。醫生告訴她,今後她懷孕的幾率非常小,即便懷孕,也可能有生命危險。
代孕媽媽(漢語詞語)
上月底,這名29歲的寧夏女子來到本報反映情況,希望曝光武漢地下代孕市場黑幕,通過自己的遭遇,給想掙這份灰色收入的人以警醒。
做個B超就簽約 3次流產仍繼續
2011年,劉敏前往北京打工,但收入不理想。聽一個朋友說,在武漢做代孕媽媽,一年可輕鬆賺十多萬元,她便心動了。當年下半年,她通過網路聯繫上武漢一家代孕公司,便趕了過來。
代孕媽媽在行業內被稱作“代媽”。代孕公司負責人告訴劉敏,做代媽年齡要在35歲以下,最好有生育史,生育過一胎最好,但剖腹產除外。
劉敏發現,進入這一行的門檻比較低,只要身體還正常,沒有什麼傳染病,幾乎都可以做代媽。當年10月,劉敏初次做代媽時,與六七名女子一起,被安排到一家小診所進行孕前檢查。僅查了一個B超,代孕公司就確定哪些人能夠簽約從事代孕。
劉敏說,這兩年多她先後進行過五六次試管嬰兒胚胎植入手術,每三四個月就要嘗試一次,其中3次成功懷孕。但不知為何,3次都無一例外地流產了。
劉敏感到身心疲憊,但為了拿到一筆不菲的代孕費,她決定再試試。
專人陪住看護 長期吃藥打針
2012年3月,經人引薦,劉敏“跳槽”到武漢AA69唐雪代孕公司。她稱,經營該公司的是一對夫妻,30歲左右,男的自稱郝運,女的自稱唐雪。
2012年6月下旬,該公司專門安排了一名女助理,陪同劉敏住進光谷一高檔小區的一間出租屋裡。劉敏回憶,在她月經後的第14天,女助理開始每天檢測她的排卵情況,當確定其進入懷孕周期後,就找人上門為她注射了3天的黃體酮針,每天1針。第4天,代孕公司為她安排了試管嬰兒的移植手術。
移植手術在武昌街道口一家醫院進行,是專車送去的,代孕公司派多人陪同。醫生將試管胚胎植入其體內,約半個小時後,手術完成。
此後,劉敏與女助理按代孕公司要求過起了“隱居生活”,她不能告訴任何人詳細地址,更不得擅自離開或帶人進入居住地,也不得與未經公司同意的任何人接觸。
劉敏說,與正常懷孕的婦女一樣,頭3個月對代媽尤其重要。從植入手術當天起,代媽要連續注射75天的黃體酮,每天1針。因為試管嬰兒一般比較脆弱,若不打這些針,很難保住。
同時,代媽還要配合吃很多藥,如每天吃6片補充子宮厚度的補佳樂,一粒葉酸片、一小瓶蓋中成藥的安胎藥等,“吃藥就像吃飯一樣”。
劉敏打聽得知,其中有些藥副作用不小,甚至影響今後的生育能力。這一點,記者通過產科專家也得到了證實。
按孕期階段結賬 成功可獲14萬
十月懷胎,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代孕最大的風險,在於隨時可能流產或者胎死腹中。因此,代孕公司給代媽的報酬都實行“風險制”——按照幾個關鍵的時間點逐步發放,只有成功分娩後才能拿到全部佣金。
2013年7月,劉敏再次懷孕,這次胎兒在她肚子裡待的時間比前幾次都長,她拿的錢也最多。懷孕滿3個月時,劉敏拿到首筆1萬元佣金,第5個月再拿到1萬元,第6個月後她開始拿“高工資”2萬元。
此時,似乎一切都很順利,按照劉敏的構想,到2014年5月,她生下這名嬰兒後,就可拿到餘下的10萬元佣金。
劉敏計畫,等拿到全部佣金後,就再也不幹這一行了,回到老家去做點小生意,“重新過正常人的生活”。
可惜的是,這一美夢隨著2014年年初的一場意外而破滅。
再次流產險丟命 落下不孕風險
今年1月7日晚,劉敏突然感到劇烈腹痛,呼吸困難,保姆連忙將她送到醫院。醫生檢查發現,她出現妊高症症狀,腹中胎兒已沒了心跳,而且她本人也面臨生命危險。
次日凌晨,死在腹中的胎兒被手術取出。經過一個多星期的住院治療,劉敏終於脫離危險。
醫院出具的檢查診斷書顯示,劉敏身患重度子癇前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子宮肌瘤等多種病症。該院婦產科醫生稱,根據該結果,加上患者有多次流產史,她以後可能懷孕的幾率非常小,即便懷了孕,也可能有生命危險。
劉敏稱,事後代孕公司認為流產是其自身的問題,對她不管不顧。劉敏在朋友家裡休息了半年,身體依舊沒完全康復。“我還沒做過母親啊,今後怎么過?”劉敏流著淚對記者說。
劉敏說,3年多來,雖然她一次也沒有代孕成功,還是賺了十多萬元,但懷孕期間,她的妊娠反應非常強烈,“有時恨不得把腸子都吐出來。”而更讓人煎熬的,是心理上承受的巨大壓力。“我遭的罪,是無法用金錢來彌補的。”劉敏說。

媒體報導

2017年2月21日 中央電視台報導了湖北武漢代孕的新聞,標題是《央視暗訪武漢代孕媽媽:靠身體賺錢 沒成功還會被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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