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償性神經症是神經症的一種特殊形式。是指個體為謀求經濟利益及精神的賠償或補償而產生的似病非病的特殊精神障礙。其發病機制是繼發性獲益.即因遷延性患病,患者在主觀上產生擺脫責任、減輕義務、避免指責、獲得同情、受到親友照顧、獲得醫療費用和補助金及額外休息等願望。這種內心愿望、驅力基本上在無意識中進行,不為患者清醒地意識到。
其基本症狀:患者在恢復期內呈現一種特殊的精神障礙,初期為驚恐、焦慮,後期伴有失眠、夢魘、心驚、頭痛、目眩、焦慮、易激惹及疲倦感等。多數患者能在數月內緩解,部分患者可在3個月~6個月內出現不同程度的憂鬱、疑病、恐怖、強迫症狀或癔症發作,致使病程遷延。患者內心不願病情好轉或痊癒,希望長期處於一種似病非病的狀態。常見於司法實踐中的民事、經濟案件。應與疑病症、詐病相區別。綜合性的支持療法及精神療法對該症的治療有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