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遊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仙遊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是仙遊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仙遊縣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 性質:仙遊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工作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省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工作的法律、法規,起草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工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文化體育事業、文化體育產業、旅遊業和新聞出版廣電產業發展,擬定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融合發展和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縣性的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活動,負責指導縣重點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設施及基層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體育產業和旅遊業對外合作、區域協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
四、管理相關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仙遊優秀文化、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相關門類藝術和藝術品種發展。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和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民眾體育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推進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市場發展, 對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 法規範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市場。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的發行管理。
十、負責全縣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市場綜 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體育、文物、旅遊、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對 外及對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承辦對外、對合港澳文化、體育、旅遊和新聞出版廣電交流項目相關事務,推動仙遊文化走出去。
十二、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和體育運動項目設定 與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負責全縣運動隊伍的建設和 體育人才的培養,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體育競賽。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三、指導、管理文物和博物館工作,負責文物和世界 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相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 城、街區、名鎮、名村、傳統村落和歷史建築保護和管理的具體工作。
十四、承擔全縣新聞出版行政管理事務,監督管理印刷業、出版物發行業、著作權等。組織協調全縣“掃黃打非”工作。
十五、承擔電影行政管理事務,推動電影事業、產業發展,指導監督管理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十六、承擔廣播電視行政管理事務,推動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指導監管廣播電視行業和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行業。
十七、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責。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關於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的職責分工。縣文化體 育和旅遊局負責出版環節動漫作品的監管,按照網路出版服務管理有關規定對遊戲出版物的網上出版發行實施監管。負責動 漫和網路遊戲的市場監管以及依法對動漫、網路遊戲產品內容 進行審查。負責電視、電影以及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監管。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等。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胡建新
黨組成員、副局長:林晨陽
副局長:李琳
副局長:陳建熙
二級主任科員:蔡志能
四級主任科員:鄭宜琳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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