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會民

付會民,曾任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2年10月,付會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付會民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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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7月,據高青縣紀委監委訊息:高青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付會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高青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0月,經高青縣委批准,高青縣紀委監委對高青縣委原委員、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付會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付會民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違反民眾紀律,向管理服務對象攤派費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設立並使用賬外資金;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單位收受他人財物。
付會民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民眾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單位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高青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高青縣委決定、淄博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淄博市委批准,給予付會民開除黨籍處分;由高青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中共高青縣第十五屆委員會委員職務;終止其中共淄博市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中共高青縣第十五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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