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學明(遼寧省撫順市國際工程諮詢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付學明,男,漢族,1962年2月生,河北玉田人,九三學社社員,大學學歷,1984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撫順市國際工程諮詢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2022年6月,付學明被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付學明
  • 民族:漢族
  • 籍貫:河北玉田
  • 出生日期:1962年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開除公職,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84年8月,歷任撫順市建築設計研究院工作人員、辦公室副主任、財務科副科長、財務科科長、副總會計師、總會計師等職;
  2000年12月,任撫順市糧食局總會計師;
  2001年11月,任撫順市糧食局副局長;
  2009年10月,任撫順市農村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2011年4月,任撫順市財政局副局長;
  2013年4月,任撫順市城建資金管理辦公室(城投公司)主任(總經理);
  2013年8月,任撫順市城建資金管理辦公室(城投公司)主任(總經理)、市財政局副局長(兼);
  2014年10月,任撫順市城建資金管理辦公室(城投公司)主任(總經理);
  2017年10月,任撫順市城建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8年8月,任撫順市國際工程諮詢集團總經理。

人物事件

開除公職

2022年6月,撫順市監察委員會對撫順市國際工程諮詢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付學明嚴重違法犯罪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付學明身為領導幹部,違反政治要求,對抗組織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等活動安排;違反組織要求,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要求,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牟利,利用職權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公職人員道德要求,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上述行為已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之規定,經撫順市監察委員會研究,並報撫順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付學明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公開通報

2023年3月,遼寧省紀委監委對撫順市城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總經理付學明違規審批貸款、受賄等問題進行通報。
2013年4月至2022年1月,付學明在明知他人冒名貸款、貸款用途不實的情況下,違規審批、委託銀行發放多筆貸款,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承攬、貸款發放、工程款撥付、資金借貸、開設賬戶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付學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法問題,被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