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故事,意義,
故事
在創世紀38章中,記述了他瑪首先嫁給了猶大的長子珥(創世紀 38章6節);但是由於珥的邪惡(但是缺少進一步的詳情),而被耶和華殺死(創世紀 38章7節),於是猶大要求次子俄南與他瑪同房,以便為長子珥留下後代(創世紀 38章8節)。接下來的敘述表明俄南並不反對性交本身,但是採取了性交中斷的方法,避免生下不屬於自己的後代。耶和華憎恨俄南的做法,也使他死亡(創世紀 38章9-10節)。這時猶大擔心如果按風俗繼續讓第三子示拉與他瑪同房,他瑪將會令自己僅剩的一個兒子步哥哥後塵,因此暫用託詞,讓她先回娘家守寡,等待示拉長大,再與她同房(創世紀 38章11節);可是他瑪發現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實踐諾言,前來迎娶她(創世紀 38章14節)。
根據創世紀38章的記載,猶大在自己的妻子去世之後(創世紀 38章12節),和朋友前往亭拿剪羊毛。他瑪聽到訊息,就坐在往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戴上面紗,假扮妓女。猶大來此召妓,由於他瑪戴著面紗,他沒有辨認出是自己的兒媳(創世紀 38章15-16節) 。猶大提出付給她一隻山羊羔作為代價,但是他瑪要求猶大的印、帶子和杖作為抵押品(創世紀 38章17-18節);他瑪因為這次與公公猶大的同房而懷孕(創世紀 38章18節),但是當猶大後來送去羊羔時,發現她已經帶著印、帶子和杖離開(創世紀 38章20節)。三個月以後,當猶大聽說他瑪在娘家守寡期間充當妓女,並且懷孕的訊息,便下令以淫亂罪名將她燒死(創世紀 38章24節);但是當他瑪向他出示猶大給她的印、帶子和杖,公開宣布孩子的父親就是印、帶子和杖的主人,於是猶大承認了她和孩子,並且承認他瑪比自己更為公義,因為自己沒有讓幼子示拉迎娶他瑪(創世紀 38章25-26節)。 同時他瑪使長子名份得以延續。
意義
聖經批判者認為,這是一個原型神話,反映了猶大支派中人口的波動;文本批判學者將文本歸於Yahwist,儘管聖經學者將其當作關於部落國家不早於此。許多學者認為珥和俄南的死反映了兩個部落的滅絕;“俄南”可能說明 一支以東部落稱為“俄南”,在創世紀36章曾提到以東後裔;而“珥”也出現在歷代志的家譜中,曾經是一個部落,後來包括在“示拉”部落中.
另一些學者則關注夫兄弟婚制度,或者將其作為這種制度起源的原型神話,因為它集錦了各種婚姻案例:為了享樂而不要孩子(俄南)、拒絕完婚(示拉)、與亡夫兄弟以外的人進行夫兄弟婚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