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細巴

原西藏地方政府表示官階地位時對高級官員的一種統稱。西藏地方政府的官員晶級制是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以後基本按照清朝的九晶制確立的,經常使用的是從三品到七品這5個等級,噶倫及基巧堪布,有公、台吉、扎薩等爵位者可授予三品或三品以上官銜,孜本、堪仲及主要機構的主管人員為四晶,仁細巴意為四晶官,通常又被用來作為對職位相當於孜本、堪仲以上的高級官員的一種尊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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