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仁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仁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是按照仁懷市委、市政府機構改革精神於2019年2月12日組建,是市人民政府正科級工作部門,2月20日掛牌成立。還處在籌備階段,為承接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遵義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的各項工作,貫徹落實好仁懷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職能職責組建了綜合協調組、思想政治教育和權益維護組、綜合業務組三個工作組開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辦公地址: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遵義市市委市政府、仁懷市委市政府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退役軍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加強對全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地為軍人軍屬服遷射榜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裹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領導分工

仁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仁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領導
姓名:仁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領導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
領導分工
穆迪同志主持辯汗說習全面工作

內設機構

 一、局辦公室
(一)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後勤保障;承擔機關文電、非業務性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宣傳、安全保密、非業務性文稿起草、政務公開、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二)承擔局機關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市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按規定承擔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三)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及紀檢監察、效能建設、工青婦、統戰、群團、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職工教育培訓管理、隊伍建設、目標管理、考評推優、離退休幹部和關心下一代等工作。
(四)牽頭負責本單位的扶貧開發、鄉村振興、創文鞏衛、環保、河長制、防災減災、放管服、深化改革、增比進位、營商環境建設、社區報到、人大政協提案議案辦理等工作。
(五)監督仔棕犁指導和承擔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髮放;承擔機關財務、採購、資產管理、內部審計,非業務性統計等工作。
(六)承擔市委退役軍人事務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主動對接落實上級相關部門的有關工作;配合完成其他科室(中心)牽頭的相關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任務。
二、綜合業務股
(一)做好軍隊轉業幹部、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接收相關工作;落實中央、省、遵義市計畫安置和計畫外選調工作。
(二)承擔退役士兵安置相關日常業務,做好退役士兵檔案接收、移交保管、安置手續辦理等工作;開展退役士兵安置年度內免費技能培訓、職業教育培訓;開展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適應性培訓。
(三)組織頌疊勸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其他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的工資待遇和政治待遇,落實住房、醫療等保障工作。
(四)做好現役軍人家屬優待;做好退役軍人、重點優撫對象、“三屬”(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審批造冊;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的優待政策;及時做好優撫信息系統更新錄入工作。
(五)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和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做好醫療、療養、養老等工作,落實優撫保障機構以及軍供保障機構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承擔烈士褒揚工作,承擔擬列入國家和省級重點烈士紀念設施申報工作,承擔烈士評定的審核和報批、事跡編撰工作。
(七)承擔殘疾軍人上報備案,傷殘公務員評定相關工作。
(八)承擔退役軍人事務領域重要課題調研;擬定全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年度計畫、總結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等相關工作。
(十)協調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聯繫駐市部隊。
(十一)主動對接落實上級相關部門的有關工作;指導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的相關業務工作;配合完成其他科室(辦公室、中心)牽頭的相關工作;處理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分流轉辦的信訪案件;完成局領導交辦任務。
三、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股
(一)承擔全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和意識形態、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工作;負責宣傳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二)做好退役軍人事務及優撫對象領域的信訪維穩工作,依法辦理退役軍人信訪件,完成上級領導和相關部門交辦信訪事項,分流轉辦退役軍人服務中心蜜地店辣提交的信訪案件,並進行台賬管理。
(三)指導鄉鎮(街道)精準扶持援助、化解矛盾和提膠思想穩定工作;全面摸清、動態掌握、及時報告有關政策落實、工作開展,以及轄區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思想狀況、家庭生活情況;
(四)宣傳優撫優待政策;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艱頌記
(五)調度督促有關單位落實退役軍人和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住房、交通、教育、減稅降費、就業創業扶持、社保等優待政策;負責督促落實中央、省、遵義市退役軍人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
(六)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退役軍人司法援助等工作。
(七)配合做好退役軍人黨組織建設;協助基層黨組織做好黨員教育管理服務等工作。
(八)聯繫信訪維穩、政法、依法治市等工作,對應相關中心工作的考核。
(九)主動對接落實上級相關部門的有關工作;指導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的相關業務工作;配合完成其他科室(辦公室、中心)牽頭的相關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任務。
四、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含市烈士陵園服務中心)
(一)做好退役士兵報導登記工作,協助做好本級轄區內單位退役軍人組織關係、行政關係、供給關係轉接工作,退役軍人黨員摸排登記等工作;開展退役軍人及其它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開展養老保險接續工作
(二)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來信來訪接待、登記,電話信訪工作並進行台賬管理;落實信訪事項首辦責任,做好政策諮詢、溝通聯繫,需納入信訪件處理的,及時提交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辦理或分流轉辦;依法及時就地化解矛盾問題,做好政策解釋,開展心理疏導。
(三)組織實施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培訓;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協調做好隨軍隨調家屬創業就業等工作。
(四)制定烈士祭掃、公祭活動方案,組織開展祭掃活動。
(五)做好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指導鄉鎮(街道)開展零散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工作;擬訂軍人公墓等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搭建政策諮詢、溝通聯繫、學習交流等平台;多渠道籌措資金開展幫扶、慰問、援助;統籌市領導在八一、春節等重要時點的走訪、慰問;開展送立功喜報、懸掛光榮牌等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市愛國擁軍促進會和有關中介服務機構在八一、春節等重要時點以及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出現重大變故或存在困難等情況下,有針對性性、常態化地開展走訪、慰問、幫扶、援助;把黨和政府的關懷溫暖傳遞給每一個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分級分類收集並建立健全上述工作檯帳。
(七)負責政務服務工作並對應做好此項工作考核;負責市烈士陵園服務中心的全面工作;聯繫指導市愛國擁軍促進會和有關中介服務機構。
(八)主動對接落實上級相關部門的有關工作;統籌指導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的建設發展;指導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的相關業務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任務。
(四)做好現役軍人家屬優待;做好退役軍人、重點優撫對象、“三屬”(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審批造冊;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的優待政策;及時做好優撫信息系統更新錄入工作。
(五)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和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做好醫療、療養、養老等工作,落實優撫保障機構以及軍供保障機構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承擔烈士褒揚工作,承擔擬列入國家和省級重點烈士紀念設施申報工作,承擔烈士評定的審核和報批、事跡編撰工作。
(七)承擔殘疾軍人上報備案,傷殘公務員評定相關工作。
(八)承擔退役軍人事務領域重要課題調研;擬定全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年度計畫、總結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等相關工作。
(十)協調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聯繫駐市部隊。
(十一)主動對接落實上級相關部門的有關工作;指導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的相關業務工作;配合完成其他科室(辦公室、中心)牽頭的相關工作;處理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分流轉辦的信訪案件;完成局領導交辦任務。
三、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股
(一)承擔全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和意識形態、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工作;負責宣傳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二)做好退役軍人事務及優撫對象領域的信訪維穩工作,依法辦理退役軍人信訪件,完成上級領導和相關部門交辦信訪事項,分流轉辦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提交的信訪案件,並進行台賬管理。
(三)指導鄉鎮(街道)精準扶持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穩定工作;全面摸清、動態掌握、及時報告有關政策落實、工作開展,以及轄區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思想狀況、家庭生活情況;
(四)宣傳優撫優待政策;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
(五)調度督促有關單位落實退役軍人和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住房、交通、教育、減稅降費、就業創業扶持、社保等優待政策;負責督促落實中央、省、遵義市退役軍人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
(六)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退役軍人司法援助等工作。
(七)配合做好退役軍人黨組織建設;協助基層黨組織做好黨員教育管理服務等工作。
(八)聯繫信訪維穩、政法、依法治市等工作,對應相關中心工作的考核。
(九)主動對接落實上級相關部門的有關工作;指導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的相關業務工作;配合完成其他科室(辦公室、中心)牽頭的相關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任務。
四、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含市烈士陵園服務中心)
(一)做好退役士兵報導登記工作,協助做好本級轄區內單位退役軍人組織關係、行政關係、供給關係轉接工作,退役軍人黨員摸排登記等工作;開展退役軍人及其它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開展養老保險接續工作
(二)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來信來訪接待、登記,電話信訪工作並進行台賬管理;落實信訪事項首辦責任,做好政策諮詢、溝通聯繫,需納入信訪件處理的,及時提交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辦理或分流轉辦;依法及時就地化解矛盾問題,做好政策解釋,開展心理疏導。
(三)組織實施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培訓;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協調做好隨軍隨調家屬創業就業等工作。
(四)制定烈士祭掃、公祭活動方案,組織開展祭掃活動。
(五)做好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指導鄉鎮(街道)開展零散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工作;擬訂軍人公墓等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搭建政策諮詢、溝通聯繫、學習交流等平台;多渠道籌措資金開展幫扶、慰問、援助;統籌市領導在八一、春節等重要時點的走訪、慰問;開展送立功喜報、懸掛光榮牌等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市愛國擁軍促進會和有關中介服務機構在八一、春節等重要時點以及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出現重大變故或存在困難等情況下,有針對性性、常態化地開展走訪、慰問、幫扶、援助;把黨和政府的關懷溫暖傳遞給每一個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分級分類收集並建立健全上述工作檯帳。
(七)負責政務服務工作並對應做好此項工作考核;負責市烈士陵園服務中心的全面工作;聯繫指導市愛國擁軍促進會和有關中介服務機構。
(八)主動對接落實上級相關部門的有關工作;統籌指導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的建設發展;指導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的相關業務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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