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民政局

仁懷市民政局

仁懷市民政局是仁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市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懷市民政局
  • 性質:政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對全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
(三)擬訂全市社會救助政策、規劃和標準;健全全市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對全市社會救助工作指導及監督檢查;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指導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農村社會救助對象的認定工作。
(四)負責市內地名管理和行政區域工作;負責全市鄉(鎮)及以下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命名、更名、隸屬關係變更、政府駐地遷移和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協調市內、市(縣)際行政區域界線爭議調處工作;負責邊界標誌物和城鄉地名標牌的管理維護工作。
(五)指導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城鄉社區治理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社會福利機構建設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貫徹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七)負責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等機構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關於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保護的相關政策和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八)負責市級民政事業經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各項民政事業經費管理使用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以及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責調整。
1.將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劃入市衛生健康局;將市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和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劃入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將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劃入市應急管理局;將市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劃入市醫療保障局。
2.將市委民眾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三關愛”工程辦公室)的“三關愛”工程有關職責劃入市民政局。
3.將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市衛生健康局機關。
4.將仁懷市社會救助局、仁懷市殯葬管理所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市民政局機關。
(十三)職能轉變。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負責老年人疾病防治、醫療照護、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2.與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加強與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協調配合,互通信息,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分工負責、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具體職責分工執行《仁懷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釐清部門間職責邊界的意見》。

領導分工

丁敏藝:局長

內設機構

 (一)市民政局設下列內設機構:辦公室、社會管理股、基層政權建設股、社會救助股、社會事務股。
 (二)市民政局所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仁懷市社會救助服務中心、仁懷市殯葬服務中心、仁懷市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加掛仁懷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中心、仁懷市兒童福利院)、仁懷市養老服務中心。

人員編制

(一)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職務數5名。
(二)事業編制。
1.仁懷市社會救助服務中心:事業編制12名,其中管理崗位9名,專業技術崗位2名,工勤崗位1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內設綜合室、低保中心、救助中心、內設機構股級職數3名。
2.仁懷市殯葬服務中心:事業編制7名,其中管理崗位6名,工勤崗位1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仁懷市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事業編制數6名,其中管理崗位5名,工勤崗位1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仁懷市養老服務中心:事業編制3名,其中,管理崗位3名,設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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