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公安局

仁懷市公安局

仁懷市公安局,是仁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仁懷市公安局位於鹽津街道辦事處醉美大道,是仁懷市人民政府的重要組成部門之一,下設19個內設機構,25個派出機構。全局381名民警、82名工勤、311名契約制工勤、991名輔警。

現任局長:周正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懷市公安局
  • 辦公地址:仁懷市鹽津街道辦事處醉美大道
  • 性質:政府部門
  • 現任領導:周正剛(局長)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公安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擬訂對策,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報告有關情況和重要信息,並提出處理意見。
(三)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偵辦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機關管轄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涉及全市的證券和期貨犯罪案件。
(四)負責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指揮巡邏特警隊跨區域執行任務。
(五)負責出入境管理工作。承辦和指導全市公民出入境、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華僑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業等行政管理工作;承辦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六)負責消防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協調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協助全市各級政府落實《消防法》規定的各項措施。
(七)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許可權內的機動車輛、駕駛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仁懷市境內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組織實施網路監控工作。
(九)防範、處理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察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工作;承辦未成年人收容教養、勞動教養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對到仁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市主要領導的安全警衛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三)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禁毒工作;偵辦全市毒品案件;開展禁販、禁吸、禁種、禁製毒品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四)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機關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十五)擬定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方案和措施;落實全市公安機關警務保障標準和制度。
(十六)領導和管理全市公安消防、警衛部隊,按照規定許可權對武警部隊執行安全保衛任務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七)貫徹落實公安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宣傳、優撫表彰等方案和具體措施;按照規定許可權管理機構編制、警銜和幹部人事等工作;擬定落實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制度,開展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指導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
(十八)領導本市轄區範圍內森林等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
(十九)承辦市人民政府、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姓名:周正剛
職務:仁懷市公安局局長
領導分工
主持仁懷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內設機構

(一)指揮中心(辦公室)
收集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分析、報告有關社情及公安信息,協調處理緊急警務和授權的指揮協調及110報警服務台的有關工作;負責重要會務工作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以及局領導政務活動的有關工作;負責公安統計、機要管理工作;起草、審核重要檔案和會議報告;負責保密、目標管理、公安史志和檔案管理工作;組織新聞發布;擬定公安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發、建立公安業務資料庫,為公安機關提供數據查詢服務;擬定公安信息通信網路建設的技術政策和技術標準;指導和管理有關技術建設工作;管理公安無線電頻率資源和其他通信資源;負責保障公安信息網路的正常運行,保障局機關電話、圖像、會議等技術服務;提供應急通信保障,維護修理局機關信息通信設備;負責全市公安科學技術研究、規劃和開發工作,指導和協調公安科學技術工作,實施對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技術鑑定和監督工作;組織公安科研立項、成果鑑定、推廣、評審和公安科技情報的蒐集、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組織實施安全技術防範;負責公務接待工作。
(二)警務保障室
擬定全市公安裝備、被裝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分配裝備、被裝物資;編制全市公安業務經費、局機關經費、預算外經費預算、決算;負責局機關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業務經費的使用;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後勤保障工作。
(三)法制室
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建設;協調、指導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工作;組織起草並審核與公安工作有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指導和辦理公安機關行政複議、聽證、應訴和國家賠償工作;協助局執法單位報捕、移送起訴;承辦未成年人收容教養、勞動教養工作。負責全市案件辦理的法律審核把關,管理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手續,開展內部執法監督,糾正執法違法等行為;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信訪工作;處理人民民眾來信,接待人民民眾來訪,受理和解決公民對公安機關的控告、申訴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信訪案件,做好案件的立案、督辦、查處、審核和報告等工作;開展信訪工作理論調研和信息交流活動;負責公安信訪業務規範化建設。
(四)國內安全保衛大隊(防範和處理邪教犯罪工作大隊)
掌握影響全市社會穩定、國內安全情報信息和動態,研究擬定對策;指導、監督和承辦公安機關管轄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事)件以及涉及邪教犯罪案(事)件的偵查、控制、防範、處置工作;負責境外調研工作;指導國內安全保衛工作職業化、社會化建設。
(五)治安管理大隊(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
指導全市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擬定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定;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民用槍枝彈藥、管制器具、劇毒化學品、特種行業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依法處置重大群體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警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重要基礎設施、重點建設工程以及大型民眾性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監督保全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六)刑事偵查大隊
收集掌握分析全市刑事犯罪動態,通報、交流刑事犯罪信息,並擬定預防、打擊對策;指導全市刑事偵查工作,偵辦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開展對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擬定警犬技術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推廣套用;指導、管理、使用刑事特情、營業據點、收集犯罪情報,建立刑事資料系統,指導套用刑事技術手段為偵查破案服務;開展公安司法鑑定工作;組織、指導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工作;指導全市反恐怖、情報信息、基礎防範、偵察打擊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反恐怖工作;承擔市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七)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掌握全市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情況,並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承辦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和上級交辦的案件。
(八)禁毒大隊
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禁毒工作,收集掌握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並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參與對重大毒品案件的偵破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製毒化學品管理工作;負責毒品違法犯罪情報的收集、分析及毒品鑑定、尿液檢測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九)出入境管理大隊
承辦和指導本市公民出入境、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華僑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業等行政管理工作;查處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事)件,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事)件;指導和承辦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十)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
指導並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網際網路違法信息監控和情報信息收集工作;掌握信息網路違法犯罪動態,提供犯罪案件證據;指導、監督、檢查並組織實施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擬定全市信息網路安全和技術規範;指導並組織實施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信息網路技術偵察工作和電子證據取證、鑑定工作;監督、檢查、指導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十一)特(巡)警大隊
參與處置嚴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參與處置嚴重暴亂、騷亂事件;參與處置大規模聚眾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參與處置對抗性強的群體性事件;參與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擔負特定的執勤任務;為危難民眾提供緊急救助服務;負責車站、碼頭、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治安巡邏、防範和控制;其他應當由公安巡邏特警承擔的特殊任務。
(十二)反恐怖工作大隊
承擔全市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指導全市反恐部門做好反恐怖情報信息、基礎防範、偵察打擊和應急處置工作;協調、組織、指導和督促成員單位做好反恐怖各項具體工作;組織偵辦、指導、制止和處置發生的恐怖犯罪案(事)件;承辦上級公安機關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三)環境保護偵查大隊
負責收集、掌握全市環境保護違法犯罪活動動態,擬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環境保護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審核辦理環境保護相關手續;負責承辦環境保護違法、犯罪案件和上級交辦的案件。
(十四)政工室
政工室是市公安局黨委主管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辦事機構,同時也是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隊伍建設的行政職能機構。承辦市公安局管理許可權內的機構編制、公安幹部人事、警銜管理等工作;負責市公安局中層領導班子的考察工作,提出建議意見;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計畫生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擬定全市公安民警培訓和宣傳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公安機關隊伍建設和文化建設;承擔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黨員的管理教育和培養發展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效能建設和“四型機關”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工作;完成市公安局黨委和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負責本單位中文網上域名管理工作。
(十五)紀檢監察室(警務督察大隊)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公安審計工作;對全市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擬定督察工作的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和維護公安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工作;辦理上級公安機關督察機構和市局領導交辦的督察事項,履行《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規定的其他職責。內設:監督股。
二、監管場所
(一)仁懷市看守所
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監管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有計畫、有目的地對在押人員進行法制、道德和勞動等教育;積極開展深挖犯罪工作,通過對在押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發現違法犯罪線索,為公安機關有效控制和打擊違法犯罪提供依據。
(二)仁懷市公安局強制隔離戒毒所
負責執行對吸毒人員強制戒毒的決定,依法對吸毒人員進行戒毒康復治療,接受社會吸毒人員進行自戒康復治療,對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進行生理脫毒、心理矯治、適度勞動、身體康復和法律、道德教育;積極開展深挖犯罪工作,通過對戒毒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發現違法犯罪線索,為公安機關有效控制和打擊違法犯罪提供依據。
(三)仁懷市拘留所
依法對被行政拘留、出入境管理拘留審查、司法拘留的人員執行拘留處罰,在法定期限內對其人身自由進行限制,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積極開展深挖犯罪工作,通過對被拘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發現違法犯罪線索,為公安機關有效控制和打擊違法犯罪提供依據。
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三、人員編制
市公安局機關政法專項行政編制156名。其中:局長1名、政委1名,副局長4名;政工室主任1名、紀委書記1名;內設機構、監管場所副科級以上職數30名,股級職數96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35名(含遵義市編委辦2010年核定20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四、仁懷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仁懷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正科級建制。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實施國家和省、市各級人民政府禁毒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組織指導全市禁毒宣傳和毒品預防教育活動,積極動員全體市民自覺同各種形式的毒品違法犯罪活動作鬥爭,不斷推動禁毒人民戰爭的深入開展;適時分析、總結和報告市禁毒工作情況,掌握規律動態,研究制定工作規劃、行動方案和目標措施,積極為黨委、政府、禁毒委開展禁毒工作建言獻策,提供決策依據;組織、協調和督促禁毒委成員單位及政府各部門履行禁毒工作職責;開展禁毒工作檢查、考核、督辦,抓好各項禁毒法規制度的落實,積極推動依法治毒;組織開展部門、行業和周邊、區域禁毒合作與交流建立並逐步完善聯合禁毒工作機制;認真做好禁毒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市易製毒化藥品管理工作活動,抓好吸毒人員動態管控系統建設,科學調配和合理使用禁毒專項經費,積極改善禁毒工作環境條件,不斷提高科技裝備水平和信息化建設水平。
七、派出機構
(一)仁懷市公安局基層分局
1.仁懷市公安局機場分局
依照國家法律、法令和上級公安機關制定的條例規定,嚴格治安管理,開展各項工作;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方案和措施並負責落實;負責收集、掌握轄區內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報信息,分析形勢、制定對策,及時向機場和仁懷市公安局報告有關情況和重要信息,根據指示具體落實;負責轄區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的偵破,處置各類群體性治安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依法管理轄區社會治安、公共秩序、危險物品;負責依法指導監督機場運營範圍內有關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和安全保衛工作,規範組織實施群防群治網路,嚴密社會面控制,建立健全安全責任防範機制;負責依法管理機場運營範圍內人員,協助和督導機場管理部門完善監控設備;在上級部門的統一指揮下,組織實施對來轄區視察工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省市主要領導、重要會議和重大集會的安全警衛任務;組織領導機場運營範圍內開展禁毒工作;負責維護機場運營範圍內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負責在機場運營範圍及過境旅客中開展“法輪功”、各類有害氣功的排查工作,及時向相關部門報送信息;組織實施機場運營範圍內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和管理,落實《消防法》規定的各項措施;承辦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仁懷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經濟開發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方案和措施並負責落實;掌握轄區內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及時向黨工委、管委會和仁懷市公安局報告有關情況和重要信息,根據指示負責落實;負責轄區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的偵破,處置各類群體性治安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依法管理轄區社會治安、特種行業、公共秩序、危險物品;依法指導監督轄區內有關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和安全保衛工作,規範組織實施轄區內群防群治網路,嚴密社會面控制,建立健全安全責任的防範機制;依法管理轄區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研究其活動規律和犯罪動向,完善監控手段;在上級部門的統一指揮下,組織實施對來轄區視察工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省市主要領導、重要會議和重大集會的安全警衛工作;組織領導轄區內開展的禁販、禁種、禁吸、禁製毒品工作;負責維護轄區內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公安機關與“法輪功”、各類有害氣功的鬥爭工作,辦理轄區內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和管理,落實《消防法》規定的各項措施;負責承辦貴州仁懷經濟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和仁懷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仁懷市公安局基層派出所
依照國家法律、法令和上級公安機關制定的條例規定,嚴格治安管理,開展各項基層基礎工作。管理常住戶口、暫住戶口,受理常住戶口的變動登記和暫住戶口的申報登記,負責居民身份證的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對一般違法人員的幫教工作和刑釋、解教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負責對依法判處管制、監外執行、保外就醫的犯罪分子的監督改造。建立健全基層治安保衛委員會,負責對治保人員的培訓和業務指導,搞好治保會例會制度,積極推進治安保衛責任制,充分發揮治保會和治安積極分子的作用。加強對治安聯防隊和治安巡邏隊伍的建設,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教育和業務知識學習。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形成全方位的安全防範網路。接待來信來訪受理民眾的檢舉、報案、控告,及時查處治安案件,就地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協助有關部門偵破重大政治、經濟、刑事案件。負責對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負責對槍枝彈藥、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時了解敵社情,維護轄區治安秩序。承辦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1)仁懷市公安局中樞派出所、鹽津派出所、蒼龍派出所、茅台派出所各內設:綜合內勤室、社區警務隊、巡邏防控隊、案件辦理隊。
(2)仁懷市公安局楊柳灣派出所、茅壩派出所、魯班派出所、五馬派出所、壇廠派出所、長崗派出所、龍井派出所、九倉派出所、後山派出所、二合派出所、合馬派出所、沙灘派出所、三合派出所、火石崗派出所、大壩派出所、高大坪派出所、喜頭派出所、學孔派出所、榮昌壩派出所。
(3)仁懷市公安局基層派出所為市公安局派出機構,副科級建制,核定政法專項行政編制171名。其中:所長23名、教導員23名,副所長39名;主任(隊長)股級職數16名。
五、仁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負責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政策規定,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許可權內的機動車輛、駕駛人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維護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組織開展機動車輛安全檢查、牌證發放、駕駛人考核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機關參與擬定城市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科學技術研究、規劃和開發,指導協調交通管理科技工作;負責全市交警系統的法制建設和執法監督、執法質量考評工作;依法管理仁懷市境內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所獲榮譽

2022年5月,仁懷市公安局禁毒大隊被表彰為“全國優秀公安基層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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