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人民政府關於關閉大壩鎮竹林灣煤礦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懷市人民政府關於關閉大壩鎮竹林灣煤礦的決定
  • 通知時間:二00六年四月十二日
  • 通知單位:仁懷市人民政府
  • 地區:仁懷市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05]21號)精神,根據《國家煤監局關於貴州省遵義市仁懷市大壩鎮竹林灣煤礦“8.25”特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的批覆》(煤安監調查[2006]4號)和省政府相關部門對關閉大壩鎮竹林灣煤礦意見,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大壩鎮竹林灣煤礦實施關閉。市安監、煤炭、國土、工商等部門按管理許可權和各自職能職責依法吊銷相關證照,並由市安監局牽頭認真組織協調、處理關閉的相關事宜。 二00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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