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上述區域範圍內私下進行土地交易,違者一經查實,所交易土地一律收歸國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懷市人民政府關於凍結審批魯班鎮部分區域建設項目的通告
- 發布時間: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 發布單位:仁懷市人民政府
- 地區:仁懷市
內容,時間,
內容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我市第四輪城市總體規劃已將魯班鎮部分行政轄區納入城市規劃區範圍。為充分保護城市發展的土地和空間環境,促進城市建設可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特就凍結魯班鎮部分行政區域內建設項目規劃建設及用地審批手續通告如下。
一、凍結範圍:北起水口寺,南至魯班鎮紅軍橋,東、西沿省道208公路兩側各1.5公里範圍內。具體包括,生界村中心組、八一組、泡桐組、新莊組、和平組、後田組、寨上組、魚秋組、勝利組、馬店組、水口組、文化組、翻身組;冠英村教場壩組、新房組、聯橫組、場口組、坪上組、團結組、勞動組(以魚秋河為界);尚禮村新軒組、紅色組、前龍組、尚禮組部分、下禮組部分、中心組部分(以禮村河為界);黃家田村松林組、盤龍組、黃家田組、新文組部分、白雲組部分(以禮村河為界)。
二、
三、自凍結之日起,建設、國土、房管等相關部門不得辦理以上區域內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審批手續。凡違規擅自辦理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此前已經獲得建設用地許可尚未開工建設或已開工建設的項目,暫緩進行建設,待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重新審核通過後方可繼續建設。
四、魯班鎮和建設、國土資源、城管等單位要開展聯合執法活動,加大規劃執法力度,切實加強規劃區域內土地管理,大力開展“拆違”工作。對在上述區域內已發生的違法建設行為實施全面排查並作好備案登記。對搶修搶建的違法建設行為,依法制止並責令當事人限期拆除違法建(構)築物;對已建成的違法建(構)築物,依法查處並予以強制拆除。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時間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