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2005年度農機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2005年度農機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2005年度農機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是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2005年度農機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布時間:二OO五年七月二十日
  • 發布單位:仁懷市農機局
  • 文號:仁府辦發〔2005〕89號
檔案發布,詳細內容,

檔案發布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市農機局擬定的《仁懷市2005年度農機補貼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OO五年七月二十日
仁懷市2005年度農機補貼實施方案
仁懷市農機局
(二OO五年七月)
根據中央和省委[2005]1號檔案及全市農業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關於“提高標準,擴大範圍實施農機補貼”的要求,結合上級安排購機補貼資金狀況,以及我市農機化發展實際,為確保農機補貼惠農政策落到實處,有效促進全市農機化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詳細內容

一、基本原則
農機補貼應遵循公開、公正、簡便、高效和農民直接受益的原則,充分尊重農民購機的自主選擇權。補貼機具必須是列入國家、省規定目錄,以及我市確定的機具類型。
二、補貼對象及標準
1、補貼對象:重點補貼全市行政區內以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為目的而購置先進適用農業機械的農民個人、農場職工、農機專業戶和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機服務組織,優先補貼種糧大戶、農機大戶、科技示範戶等。
2、補貼機種機型及標準:
(1)種植機械、耕整地機械、畜牧飼草加工機械、秸桿還田機械、收穫機械,補貼標準為購機價(補貼目錄規定價格以內)的50%。
(2)抗旱機械(柴油動力)補貼標準為購機價的40%。
(3)乾燥機械、精米加工機械補貼標準為購機價(補貼目錄規定機型價格以內)的30%。
三、補貼資金的申報和辦理程式
1、省農機局下達的仁懷市高粱生產機械化項目,涉及農民購置耕整地、種植、秸桿還田等機械給予30%的購機補貼,由購機農民在鄉鎮農機站指導下,填寫農業機械購置申請表,持與仁懷市農機局簽訂的補貼協定,到指定地點購機,交納扣除補貼資金後的機具價差款即可,由供貨商到遵義市農機部門結算補貼款。
2、由仁懷市確定補貼的機種機型,由購機農民到鄉鎮農機站填寫購機申請,購買農機具後,持購機發票到市農機局推廣站簽訂購機協定,按照機具市場參考價計算補貼,經審批發放補貼。
3、對列入省高粱生產機械化項目並已獲補助的機具,須追加補貼部分,由購機農民按仁懷市農機補貼程式申請補貼。
四、有關要求
1、鄉鎮農機站要深入宣傳農機補助實施政策,張榜公布農機補貼目錄,做好受理農民購機補貼申請、指導選購適用機型等服務工作。同時要超前做好轄區下年度購機情況的預測和申報工作。
2、市農機局推廣站要健全和完善農機補貼檔案,隨時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
3、本年度的農機補貼資金按市級財政預算數用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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