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劃撥部分國有資產給國投公司經營的通知

仁府辦發〔2005〕137號
市財政局:
經市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為加大市國投公司註冊資本,壯大該公司經營能力,適應當前中茅城區建設的需要,請你局將原市委大院(含黨校、檔案局、市開發辦)、市政府大院(含人大、政協、司法局)、公安大院(含檢察院、法院、政法委)、農業局、畜牧局、農機局教練場等單位的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劃歸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管理。市國投公司必須嚴格該資產的管理,防止和杜絕國有資產的浪費和流失, 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