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區科技局

仁和區科技局,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初審、申報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和區科技局
  • 地點:仁和區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區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地方性政策,研究確定全區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負責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
二、編制全區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科技攻關、軟科學研究、“星火”成果推廣,新產品試製、社會發展等科技計畫的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歸口管理區級科技“三項費”和科學事業費及其他科技專項經費並負責預決算編制,協同有關部門運用財政、信貨、稅收等經濟手段,實施對科技工作的巨觀調控。
五、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初審、申報工作;
六、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和技術市場、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科技無形資產評估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指導科研機構改革和科研基地建設,負責科學技術普及,組織制定科普工作規劃,負責科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落實與監督檢查。
七、協調解決科研機構成果轉化中的相關問題,推動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指導全區科技管理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
八、負責全區科技交流與合作,負責科學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及創新工作,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九、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和科技檔案管理工作,推動技術成果交易、技術產權交易、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十、指導區政府各部門的科技工作,承擔區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信息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信息產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產業行政執法監督。
十二、負責有關電子技術信息技術標準的備案工作,統籌管理全區科技信息網站建設,推進電子政務與電子商務的發展,協調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技術工作。
十三、組織電子信息技術在各行業的推廣套用,推進國民經濟的信息化、自動化,組織信息產業套用項目的實施,指導全區信息化宣傳、普及、教育和電子信息人才預測、規劃,負責電子信息行業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全區專利工作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全區貫徹執行智慧財產權的情況;負責全區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普及;推動和指導企業、專利工作,統籌協調我區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十五、負責本地區專利行政執法工作,管理全區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技術實施機構,依法處理全區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專利行為的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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