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彙編》,是2023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彙編
- 出版時間:2023年5月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ISBN:9787010256443
- 定價:18.00 元
- 裝幀:平裝
《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彙編》,是2023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彙編》,是2023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近年來,人身安全保護令在作出和執行等環節還存在一定障礙。如何充分發揮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的作用,限度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成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反家庭暴力法創設的重要制度,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法律法規 主詞條 :關於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
人身保護令(拉丁文:Habeas Corpus)是在普通法下由法官所簽發的手令,命令將被拘押之人交送至法庭;以決定該人的拘押是否合法。人身保護令是以法律程式保障個人自由的重要手段。任何人士如果被拘押,皆可以由自己或他人向法院挑戰拘押的...
《關於加強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貫徹實施的意見》,是為進一步做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依法保護家庭成員特別是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定,現就加強人身安全保護...
《工作指引》明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主體為家庭成員,家庭成員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公婆、岳父母、兒媳、女婿。家庭成員以外具有監護、撫養、扶養、寄養、同居...
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信息業務標準(2015)》中下列信息模組共用於上述兩類案件:當事人或主要涉案人類型信息、自然人信息、律師基本信息、複議信息(在“複議事項”中增加6 保護令申請審查裁定)、審理執行期限管理信息。
從程式法角度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審查、執行等均具有高度獨立性,完全可以不依託於其他訴訟而獨立存在。這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快速、及時制止家庭暴力的基本特徵和制度目的。最高法此次發布的司法解釋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
男性保護令是指法院出具的保護男性的人身安全保護令。2019年11月,溫州蒼南縣法院礬山法庭發出溫州市首例保護男性的人身安全保護令,一改家暴受害者都是女性的固有印象。2019年11月25日,吉林省簽發首例男性人身安全保護令。事件經過 據當地...
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 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旨在通過典型案例為家暴受害者維護合法權益提供示範和指引,倡導全社會形成反家庭暴力的共識。
7月12日,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有關請示,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相關程式問題的批覆》(以下簡稱《批覆》,全文見四版),明確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不收取訴訟費,申請人也不需要提供擔保。
第*章介紹了家庭暴力存在的普遍性及危害的嚴重性,聯合國以及其他國家和地區關於家庭暴力立法的現況、我國《反家庭暴力法》出台的背景以及民事保護令制度確立的過程。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是隨著我國的《反家庭暴力法》同時出現的,...
一、在民事案件中增設一個二級類型案件即“(十一)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下設兩個三級類型案件: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審查案件,類型代字為“民保令”;人身安全保護令變更案件,類型代字為“民保更”。
河北田某某母子三人人身安全保護令和學校發現報告案,是“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之一。2019年11月,全國婦聯發布“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河北田某某母子三人人身安全保護令和學校發現報告案入選。
草案按照預防為主、教育與懲處相結合原則,規定根據情節輕重對加害人出具告誡書、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等,明確了政府、社會組織、自治組織和學校、醫療機構等各方職責,並設立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切實保障家庭成員特別是婦女兒童...
在具體處理家庭暴力問題上,上位法從家庭暴力的預防、處置,到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保護,再到法律責任,都有明確的規定,《條例》在已有制度設計的基礎上對相關措施比如告誡制度、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進行了進一步細化,力求具體、明確、可操作。
(六)關於人身安全保護令。人身安全保護令是專門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而設立的民事法律救濟途徑。根據依法立法原則,《條例(草案)》細化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一是擴大代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範圍,《條例(草案)》規定“因年老、...
明確臨時庇護場所設立條件,對臨時庇護場所提供臨時食宿、安全防護和隱私保護、分類分區救助及協調有關機構提供醫療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輔導服務等提出要求。——細化告誡書和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制度措施。公安機關根據需要出具告誡書,人民法院...
媒體和教育機構有責任有義務宣傳教育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在及時制止家庭暴力行為方面,明確規定學校、幼稚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的責任與義務;該部法律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
為實現上述目標,使制度設計既有利於預防和制止違法行為、做到有效管用,又有利於促進家庭和諧、做到施策有度,《辦法》在已有制度設計的基礎上對相關措施,如強制報告制度、告誡制度、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等進行了進一步細化,力求具體、明確...
二是補充完善了告誡制度。條例補充完善了出具告誡書的適用範圍,明確了公安機關對告誡書的送達、定期查訪、違反告誡書的處理等規定。三是充實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的內容。條例規定禁止被申請人在申請人的住所、學校、工作單位或者申請人...
當遭受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時,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該制度的創設目的在於對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作出快速反應,及時保護申請人免遭危害。實踐中,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最大的障礙是家暴受害人舉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