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識別第一案

人臉識別第一案

2020年11月20日,被稱為國內“人臉識別第一案”的杭州市民郭兵訴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下稱動物世界)一案宣判。杭州市富陽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動物世界刪除郭兵辦理年卡時提交的面部特徵信息,賠償郭兵契約利益損失及交通費總計1038元。駁回郭兵提出的確認動物世界店堂告示、簡訊通知中相關內容無效等其他訴訟請求。11月20日晚,郭兵向新京報記者表示,由於其大部分訴訟請求未得到法院支持,將繼續抗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臉識別第一案
  • 案件全稱:杭州市民郭兵訴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下稱動物世界)一案
  • 案件時間:2020年11月20日
  • 判決法院:杭州市富陽人民法院
案件簡介
2022年1月1月,人臉識別第一案入選2021年度中國法治實施十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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