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建設管理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02年01月29日發布,自2002年01月2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民法院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建設管理規定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
- 發布日期:2002年01月29日
- 實施日期:2002年01月29日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電信
人民法院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建設管理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02年01月29日發布,自2002年01月2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人民法院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建設管理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02年01月29日發布,自2002年01月2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第一條為加強對人民法院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建設的管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法院計算機信息網路建設管理暫行規定(試行)》的通知在1996.06.17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法院計算機信息網路建設管理暫行規定(試行)》的通知 頒布時間 1996年06月17日 實施時間 1996年06月17日 頒布單位 ...
建設全國法院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是一項涉及範圍廣、技術程度高,投資規模大的系統工程。為了實現系統建設的目標,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標準 全國法院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必須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各級法院領導對系統建設的領導,組織精幹的工作隊伍,統一規劃、統一...
人民法院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建設的原則是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標準,有組織、有計畫地實施,避免低水平重複建設。1.統一領導 人民法院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建設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統一領導下進行,上級人民法院要加強對下級人民法院網路建設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各級人民法院領導要充分認識人民法院計算機信息網路系統建設的重要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實施辦法第四條 編輯 國家對國際聯網的建設布局、資源利用進行統籌規劃。國際聯網採用國家 統一制定的技術標準、安全標準、資費政策,以利於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國際聯網實 行分級管理,即:對互聯單位、接入單位、用戶實行逐級管理;對國際出入口信道統一 ...
軍事法院系統的計算機工作規劃問題,可根據實際情況和軍隊有關規定,參照此檔案自行制定。全國法院計算機工作“九五”計畫綱要及2010年遠景目標構想從現在起到2010年的15年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重要時期。人民法院必須以高度的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1年6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4次會議、2011年7月11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63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
第一條 為了保護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促進計算機的套用和發展,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和配套的設備、設施(含網路)構成的,按照一定的套用目標和規則對信息進行採集、加工、存儲、傳輸、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第三條 計算機信息...
為了保護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促進計算機套用和信息化建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發布背景 1998年5月29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
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1997年12月11日國務院批准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發布)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安全保護,維護公共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法律、...
為了加強保護我市黨政部門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工作,促進政務信息化建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和《廣東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黨政部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適用本...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五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建設和套用,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第六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2012年5月21日貴陽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促進信息化建設健康發展,維護合法權益、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
第一條 為加強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保護和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信息化建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三)金融、證券和公共事業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四)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和國家重點經濟建設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五)其他對社會公共利益有重大影響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計算機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和配套設備、設施(含網路)構成的,按照一定套用目標和規則對信息進行採集、加工、存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