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發展歷程,建設意義,建設目標,具體功能,清算模式,相關制度,運營機構,運行模式,風險防範,運行時序,參與機構,
發展歷程
2012年初,人民銀行決定組織建設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ross-BorderInterbankPaymentSystem,以下簡稱CIPS),滿足全球各主要時區人民幣業務發展的需要。
2011年,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量超2萬億元,跨境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量超1100億元。
2015年,為進一步整合人民幣跨境清算渠道,提高人民幣跨境支付結算效率,人民銀行決定組織建設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2015年10月8日,CIPS(一期)順利投產,重點建立符合國際標準和通行做法的整體制度框架和基礎性安排,採用實時全額結算模式,支持客戶匯款和金融機構匯款等支付業務,較好地滿足了全球各主要時區跨境人民幣貿易、投融資業務等結算要求,便利了人民幣在全球的使用。
2018年3月26日,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二期投產試運行,10家中外資銀行同步試點上線,進一步提高人民幣跨境資金的清算、結算效率。
截至2018年3月底,CIPS共有31家境內外直接參與者,695家境內外間接參與者,實際業務範圍已延伸到148個國家和地區。
2018年5月2日,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二期)全面投產,系統運行時間將實現對全球各時區金融市場的全覆蓋,滿足廣大用戶的人民幣業務需求。
2018年5月24日,央行報告顯示,2018年第一季度,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處理業務32.87萬筆,金額5.45萬億元,日均處理業務5388.74筆,金額893.91億元。
建設意義
隨著跨境人民幣業務各項政策相繼出台,跨境人民幣業務規模不斷擴大,人民幣已成為中國第二大跨境支付貨幣、全球第四大支付貨幣、第二大貿易融資貨幣。人民幣跨境支付結算需求迅速增長,對金融基礎設施的要求越來越高。為滿足人民幣跨境使用的需求,進一步整合現有人民幣跨境支付結算渠道和資源,提高人民幣跨境支付結算效率。建設獨立的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完善人民幣全球清算服務體系成為必然要求。業界普遍認為,CIPS的建立在順應市場需求的同時,將進一步推動人民幣在全球的使用,為其成為真正的全球貨幣鋪平道路。
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系統上線運行後,將大大提高跨境清算效率,標誌著人民幣國內支付和國際支付統籌兼顧的現代化支付體系取得重要進展。
建設目標
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建設目標是保證安全、穩定、高效,支持各個方面人民幣跨境使用的需求,包括人民幣跨境貿易和投資的清算、境內金融市場的跨境貨幣資金清算以及人民幣與其他幣種的同步收付業務。
CIPS分兩期建設:一期主要採用實時全額結算方式,為跨境貿易、跨境投融資和其他跨境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結算服務;二期將採用更為節約流動性的混合結算方式,提高人民幣跨境和離岸資金的清算、結算效率。
具體功能
CIPS(一期)的主要功能是便利跨境人民幣業務處理,支持跨境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結算、跨境直接投資、跨境融資和跨境個人匯款等業務。其主要特點包括:一是CIPS(一期)採用實時全額結算方式處理客戶匯款和金融機構匯款兩類業務。二是各直接參與者一點接入,集中清算業務,縮短清算路徑,提高清算效率。三是採用國際通用ISO20022報文標準,採納統一規範的中文四角碼,支持中英文傳輸,在名稱、地址、收費等欄位設定上更有利於人民幣業務的自動處理。CIPS報文設計充分考慮了與現行SWIFTMT報文的轉換要求,便於跨境業務直通處理並支持未來業務發展需求。四是運行時間覆蓋亞洲、歐洲、非洲、大洋洲等人民幣業務主要時區。五是為境內直接參與者提供專線接入方式。
CIPS(二期)在功能特點上進行了改進和完善:一是運行時間由5×12小時延長至5×24小時+4小時,實現對全球各時區金融市場的全覆蓋;二是在實時全額結算模式的基礎上引入定時淨額結算機制,滿足參與者的差異化需求,便利跨境電子商務;三是業務模式設計既符合國際標準,又兼顧可推廣可拓展要求,支持多種金融市場業務的資金結算;四是豐富參與者類型,引入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類直接參與者;五是系統功能支持境外直接參與者擴容,為引入更多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做好準備。
清算模式
現有人民幣跨境清算模式主要包括清算行模式和代理行模式。清算行模式下,港澳清算行直接接入大額支付系統,其他清算行通過其總行或者母行接入大額支付系統,所有清算行以大額支付系統為依託完成跨境及離岸人民幣清算服務。代理行模式下,境內代理行直接接入大額支付系統,境外參加行可在境內代理行開立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進行人民幣跨境和離岸資金清算。
CIPS(一期)上線後,現有人民幣跨境清算模式將基於市場需求繼續發揮作用。
相關制度
CIPS(一期)的制度主要包括:《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業務暫行規則》、《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參與者服務協定》、《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業務操作指引》、《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運行規則》以及《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技術規範》。
其中,《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業務暫行規則》(銀辦發[2015]210號)由人民銀行制定並在入口網站發布,主要規定參與者的加入條件、業務處理要求、賬戶管理要求等。經人民銀行批覆後,CIPS運營機構制定並發布了《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參與者服務協定》和《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業務操作指引》,協定以法律文本的形式約定了CIPS運營機構和參與者的權利與義務;操作指引規定了主要業務流程及具體要求。後續,CIPS運營機構還將發布《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運行規則》、《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技術規範》。
運營機構
CIPS(一期)由跨境銀行間支付清算(上海)有限責任公司負責運營,該機構為公司制企業法人(以下簡稱運營機構)。2015年9月8日,運營機構在上海正式成立,全面負責CIPS(一期)的系統運營維護、參與者服務、業務拓展等各方面工作。
CIPS(一期)上線後,CIPS運營機構將按照市場需求,逐步完善CIPS各項功能,強化內部管理,提高CIPS清算效率和競爭力。未來,CIPS運營機構還將加強與國際其他清算組織和金融基礎設施運營機構的溝通與合作,努力拓展國際市場。此外,為更好地運營CIPS,跨境銀行間支付清算(上海)有限責任公司將視需要考慮增資擴股,選擇適當時機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接受人民銀行的監督和管理,人民銀行已經制定和發布了《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運營機構監督管理辦法》(銀髮[2015]290號),對經營範圍、業務運營等做出了規定。
截至2018年3月底,CIPS共有31家境內外直接參與者,695家境內外間接參與者,實際業務範圍已延伸到148個國家和地區。
運行模式
相比較CIPS(一期),CIPS(二期)在功能特點上進行了改進和完善。首先是運行時間由5×12小時延長至5×24小時+4小時,實現對全球各時區金融市場的全覆蓋。其次是拓展了直接參與者類型,引入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類直接參與者,明確不同類型參與者的準入條件,為引入更多境外直接參與者做好制度和業務準備。
同時,CIPS(二期)在CIPS(一期)實時全額結算(RTGS)模式的基礎上引入定時淨額結算(DNS)模式,實現混合結算功能。CIPS(二期)的所有直接參與者均可發起RTGS業務,符合審慎管理要求且業務場景不違反監管規定的直接參與者可發起DNS業務。
風險防範
在防範系統結算風險方面,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介紹,CIPS設定了直接參與者準入和退出機制,確保只有具備良好流動性管理能力的機構才能加入系統,並開展相應業務。支持直接參與者通過大額支付系統利用注資(預注資)、調增和調減等方式從本機構(或資金託管行)在大額支付系統的賬戶獲得流動性。同時提供佇列管理、餘額預警、自動缺款通知等輔助管理功能。此外,各直接參與者還可以利用現有的全國同業拆借中心的交易平台,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同業拆借方式獲得流動性。
運行時序
CIPS(一期)按照台北時間運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工作日為系統工作日,年終決算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年最後一個法定工作日。CIPS(一期)每日運行時序分為營業準備、日間處理、業務截止和日終處理四個階段,日間處理支付業務的時間為9:00-20:00,今後可視市場需求進一步延長CIPS運行時間。
CIPS(二期)時序調整後的夜間時段正值歐美金融市場的營業時間,為滿足境內外直接參與者夜間調劑流動性的需要,保障支付清算安全,人民銀行決定銀行間貨幣市場加開夜盤。
參與機構
首批參與者共有19家,分別為: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浦發銀行、滙豐銀行(中國)、花旗銀行(中國)、渣打銀行(中國)、星展銀行(中國)、德意志銀行(中國)、法國巴黎銀行(中國)、澳大利亞和紐西蘭銀行(中國)和東亞銀行(中國)。
這19家參與者是人民銀行根據商業銀行的參與意願,結合境內各銀行跨境和離岸人民幣業務量、技術開發能力和外資銀行國別地域分布情況等,經過技術檢驗統籌確定的。2015年6月-9月,人民銀行先後組織了模擬運行、技術驗收和業務驗收,檢驗首批參與機構的技術與業務能力是否具備投產上線的條件,確定19家首批參與者於10月8日上線。
此外,同步上線的間接參與者還包括位於亞洲、歐洲、大洋洲、非洲等地區的38家境內銀行和138家境外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