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商業化利用的法律規制

人格商業化利用的法律規制

《人格商業化利用的法律規制》是2016年3月浙江工商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洪偉、郭禹紅、胡艷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格商業化利用的法律規制
  • 作者:洪偉、郭禹紅、胡艷麗
  • 出版社:浙江工商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3月
  • 頁數:200 頁
  • 定價:39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7815907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人格商業化利用的法律規制》的主要內容是闡述面對人格商業化利用的市場經濟活動,我國必須採取相應措施,以填補在這一問題上的立法空白,滿足民事主體對其人格權中的經濟利益進行保護的願望,使我國的市場經濟向著*為健康、穩定、有序的方向發展。
  本文的主要內容是闡述人格商業化利用的法律規制,通過概念分析法比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以及法律的經濟學分析角度,來論證人格商業化利用的必要性以及具體的保護措施。

圖書目錄

導論
第一章 人格權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人格權的法律界定
一、人格
二、人格權
第二節 人格權的法律特徵
一、人格權是一種法定權利
二、人格權是一種民事權利
三、人格權是一種非財產權利
四、人格權是一種支配權
第三節 人格權法律關係
一、人格權法的概念及其特點
二、人格權法律關係的要素
第四節 人格權法的立法體例
一、英美法模式
二、法、德等國的立法模式
三、瑞士法模式
四、加拿大魁北克法模式
五、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人格權法的“中國模式”特點及其缺陷
六、關於人格權法篇在我國民法典中的地位
第五節 現代民法中人格權制度的發展趨勢
一、人格權在民事權利體系中的突顯
二、人格權的主體、內涵和內容不斷擴張
三、網路環境下的人格權保護日益重要
四、人格權由絕對的非財產權向具有一定的財產性轉化
第二章 人格商業化利用概述
第一節 人格商業化利用界定及其主體
一、人格商業化利用的界定
二、人格商業化利用的主體
第二節 人格商業化利用的條件、對象和內容
一、人格商業化利用的條件
二、人格商業化利用的對象
三、人格商業化利用的內容
第三節 人格商業化利用的性質
一、人格抑或財產
二、民事權利抑或商事權利
第四節 人格商業化利用的形式
一、自己使用
二、許可使用
第三章 人格商業化利用的正當性
第一節 人格商業化利用的法理依據
一、財產權的勞動理論
二、先占理論
三、功利主義理論
四、自由意志論
第二節 人格商業化利用的價值基礎
一、人格上附帶財產價值
二、人享有人格財產的處分權
三、公平、正義、自由的法律價值
第三節 人格商業化利用的現實基礎
一、人格商業化利用是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
二、大眾傳媒的發展為人格的商業化利用提供了現實性
三、經濟價值的驅動
第四節 人格商業化利用的功能
一、自然人人格商業化利用的功能
二、法人人格商業化利用的功能
第四章 人格商業化利用法律規制的必要性
第一節 人格商業化利用的法律規制是保護權利人利益的需求
一、人格商業化利用的侵權形式
二、未經授權的人格商業化利用侵犯了當事人的何種權益?
第二節 從司法實踐中的典型案例看對人格商業化利用法律規制的必要性
一、司法實踐中的同案不同判
二、從審理此類案件遇到的障礙看法律規制的必要性
第三節 我國人格商業化利用的規制現狀及不足
一、人格商業化利用的傳統人格權法保護模式及其缺陷
二、人格商業化利用的智慧財產權法保護模式及其缺陷
三、反不正當競爭法對人格商業化利用的保護及其缺陷
四、我國台灣地區“民法”對人格商業化利用進行保護的學說與判例
第五章 兩大法系對人格商業化利用之保護提供的法律規制及其借鑑
第一節 英美法系
一、英國——侵權行為模式
二、美國——雙重權利模式
第二節 大陸法系
一、德國——統一權利模式
二、日本——商品化權模式
第三節 比較法視野中的人格商業化利用的法律規制
一、兩大法系立法模式之特點
二、我國應採取德國的統一權利模式
第六章 我國未來人格商業化利用的法律規制
第一節 人格權法的保護模式
一、人格權法總則應對部分人格權中的經濟利益內涵予以確認
二、人格權法分則應規定人格商業化利用的行使方式和範圍
第二節 侵權責任法保護
一、人格商業化利用侵權行為構成要件
二、人格商業化利用侵權行為歸責原則
三、人格商業化利用侵權行為免責事由
四、人格商業化利用侵權行為民事救濟
第三節 不當得利制度的保護
一、不當得利請求權獨立適用的必要性
二、侵害人格權益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
三、不當得利返還數額的確定
第四節 智慧財產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間接保護
一、商標法的間接保護
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間接保護
第五節 人格商業化利用的限制
一、合理使用
二、公序良俗
三、權利窮竭
四、保護時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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