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共育,訓用共管

人才共育,訓用共管,亦稱“合力育人”。育人和用人單位密切協作,共同培育所需的合格人才。1983年中央軍委提出“院校教育要與部隊建設相結合”的原則後,軍隊院校與部隊共同探索,統一上述認識,藉以克服“院校只管訓”,“部隊只管用”的訓、用分離現象,變分管為共管,把培養人才作為一項共同事業合力辦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才共育,訓用共管
  • 別名:合力育人
要求院校主動適應部隊對人才的需求,適時調整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建立相對固定的實習基地,為提高學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創造條件。要求部隊選擇優秀的幹部、戰士送院校培養,為院校學員實習、代職、見習等提供場所和條件,合理使用畢業學員,做好接續教育。要求各級領導機關成為聯接院校與部隊的橋樑和紐帶,共同做到合力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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