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役權是特定人利用他人所有物的權利。利用他人的所有物的特定人為需役人,以自己所有物供他人利用的人為供役人。人役權與需役人不可分離,是不可讓與的權利。人役權制度源於羅馬法。羅馬法的人役權分為用益權、居住權、使用權和奴隸及家畜使用權。現代歐洲諸國,如法國、瑞士、奧地利、西班牙、義大利的民法一般對於地役權及人役權(如用益役權、使用役權、居住役權等)均有規定。
人役權與需役人不可分離,是不可讓與的權利。人役權制度源於羅馬法。羅馬法的人役權分為用益權、居住權、使用權和奴隸及家畜使用權。現代歐洲諸國,如法國、瑞士、奧地利、西班牙、義大利的民法一般對於地役權及人役權(如用益役權、使用役權、居住役權等)均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