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的意見

2014年5月16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以人社廳發〔2014〕60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統一企業年金方案範本、規範企業年金方案備案材料、明確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地、把握企業年金方案審核要點、規範出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加大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指導力度、建立健全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廉政風險防控機制7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的意見
  • 版本時間:2014年
  • 檔案號:[]201460號
  • 套用範圍:中國企業
內容,附屬檔案,

內容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的意見
人社廳發〔2014〕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關於加快發展企業年金、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推動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企業年金,解決目前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中存在的格式不統一、重點內容審核要求不一致、繳費證明出具不規範等問題,不斷提高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現就進一步做好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統一企業年金方案範本
針對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計畫、下屬單位加入集團公司企業年金計畫等兩種情形,分別實施統一的企業年金方案範本(附屬檔案1)和企業年金方案實施細則範本(附屬檔案2)。各地要指導用人單位按照統一的範本制定企業年金方案(實施細則)。範本的主要內容包括:參加人員、資金籌集與分配、賬戶管理、權益歸屬、基金管理、待遇計發和支付方式、方案的調整和終止、組織管理和監督。
用人單位企業年金方案(實施細則)重要條款發生變更的,要修訂企業年金方案(實施細則)並重新備案。重要條款變更主要是指用人單位名稱、職工參加條件、繳費及分配、權益歸屬、待遇領取方式等內容發生變化。
二、規範企業年金方案備案材料
各地要指導用人單位按照企業年金備案所需材料(附屬檔案3)的要求準備相應的備案材料,並按照規定的期限進行備案。企業年金備案所需材料,是根據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計畫、下屬單位加入集團公司企業年金計畫、企業年金方案(實施細則)重要條款變更、終止企業年金計畫等四種情形,分別提出的具體內容要求。
三、明確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地
各地要按照以下要求確定用人單位企業年金方案的備案地:中央所屬大型企業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其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用人單位在總部所在地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跨地區用人單位在總部所在地地市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用人單位為集團公司的,其下屬單位加入集團公司企業年金計畫、企業年金方案(實施細則)重要條款變更等,由集團公司在原備案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四、把握企業年金方案審核要點
(一)參加人數。參加企業年金職工人數以及占本單位職工總數的比例,比例偏低的應由用人單位作出說明;集團公司下屬單位可分批參加集團公司企業年金計畫。
(二)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用人單位和個人的繳費基數及繳費比例;暫停繳費、恢復繳費和補繳的規定;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的時間,不應早於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時間。
(三)用人單位繳費的分配。用人單位繳費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分配辦法,用人單位可適當向關鍵崗位和優秀人才等傾斜,但差距不宜過大;企業賬戶餘額的分配方式,應經過集體協商。
(四)待遇的歸屬和領取。用人單位繳費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部分完全歸屬職工個人的歸屬期;企業年金的領取條件和方式。
(五)方案調整和終止。企業年金方案(實施細則)調整或終止的規定;對終止的程式、企業賬戶未歸屬權益分配、個人賬戶轉移和保留等事宜的規定。
五、規範出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在接到用人單位申請出具繳費證明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規範的樣式(附屬檔案5)出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要及時公開經辦人姓名、聯繫方式、受理時間等信息,方便用人單位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跨地區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的,其下屬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由參保繳費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分別出具。
六、加大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指導力度
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把規範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作為促進企業年金健康發展的重要內容來抓,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針對性,加強溝通協調;要通過各類媒體或網路平台等解讀企業年金政策,普及建立企業年金的方法和程式,使廣大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了解相關政策和辦理流程,引導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逐步建立企業年金;要改進工作作風,組織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各級管理和經辦人員的業務水平;要充分運用網路等形式開展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鼓勵創新工作方式;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強化逐級指導,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共同做好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
七、建立健全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廉政風險防控機制
各地要按照《社會保險工作人員紀律規定》(人社部發〔2012〕99號)要求,建立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風險防控機制,針對企業年金方案備案過程中的風險點,制定有效措施,明確相關責任,杜絕腐敗行為。同時,加強廉政教育,做好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樹立社會保險工作人員良好形象。
各地要及時掌握本地區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情況,遇到新情況、新問題,要加強研究分析,及時溝通匯報,並於每年1月31日前將上年度工作情況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

附屬檔案

1.(XX單位)企業年金方案(範本)
2.(XX單位)企業年金方案實施細則(範本)
3.企業年金方案備案所需材料
4.( XX單位)企業年金方案基本情況簡表(樣式)
5.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樣式)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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