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工作,領導幹部帶隊每年相對集中一段時間開展調研活動,對掌握實情、研究問題、推動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落實中央關於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的要求,實現調查研究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現就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調查研究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調查研究工作的重要意義,二、進一步完善調查研究工作制度,三、加強調查研究工作的基本要求,四、加強對調查研究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充分認識加強調查研究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加強調查研究是推動科學決策和工作落實的根本保證。加強調查研究是一項基本工作方法和領導制度,是實現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前提和基礎,是推動各項工作落實的根本保證。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關鍵時期,要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部署,努力實現就業更加充分、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人才保證更加有力、人事制度更加完善、收入分配關係更加合理、勞動關係更加和諧、公共服務更加便捷的目標,關鍵在於科學決策,關鍵在於狠抓落實。必須通過加強調查研究,切實提高決策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積極推動工作落實,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完成。
(二)加強調查研究是推進改革創新的客觀要求。加強調查研究是認識事物、把握規律、增強工作前瞻性和指導性的根本途徑,是推進改革創新的必然要求。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加快發展,老齡化程度不斷加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面臨的體制機制瓶頸更加凸顯,改革攻堅任務更加艱巨。必須通過加強調查研究,積極探尋改革創新突破點,加強制度建設,完善體制機制,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科學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強調查研究是弘揚求真務實作風的重要體現。加強調查研究是黨的優良傳統,是堅持民眾路線的重要方式,是轉變工作作風的重要體現。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政策性、民眾性、服務性強,關係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必須通過加強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民眾,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切實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二、進一步完善調查研究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集中調研製度。集中調研是針對全局性的重大問題和綜合性工作開展的調研。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集中調研製度。每年至少要開展兩次集中調研活動,上半年要重點對貫徹落實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會議情況進行調研,下半年要重點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情況進行調研。集中調研由領導班子成員帶隊,政策研究部門負責擬定調研工作方案,確定調研主題和任務,組織召開調研工作協調會,跟蹤了解調研進展,撰寫集中調研總報告並做好上報政府分管領導及後續工作;牽頭單位負責聯絡工作,確定集中調研具體內容、具體行程、組成人員以及調研方式等事項,撰寫調研報告並報經帶隊領導同志審定後送政策研究部門匯總;參與單位負責準備相關材料,參加調研,參與調研報告撰寫。
(二)建立健全專題調研製度。專題調研是針對專項問題和推進專項工作開展的調研。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圍繞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業務工作重點、熱點、難點問題,每年年初確定專題調研選題和承擔單位,印發年度專題調研計畫,對專題調研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各級領導幹部每人每年至少牽頭開展一項專題調研。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的專題調研計畫與調研報告要及時報部政策研究司。各業務部門按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專題調研計畫並撰寫調研報告,調研報告經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定後送政策研究部門,報領導參閱。
(三)建立健全調研協作制度。調研協作是開發調研資源,匯集調研力量,提高調研質量的有效方式。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發揮專家諮詢委員會、科研機構、學術團體和高校的作用,經常開展聯合調研活動。要建立調研工作聯繫點制度,每位領導班子成員可以確定一個調研工作聯繫點,及時發現典型,總結和推廣經驗,發揮聯繫點的示範作用。政策研究部門每半年召開一次調研工作調度會,通報情況、加強督促、交流經驗。
(四)建立健全調研報告報送制度。調研報告是反映調研成果的重要載體,每完成一項調研任務都要形成調研報告。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和部屬各單位按計畫完成調研任務所形成的調研報告,要及時報送部政策研究司,並於每年12月底前將年度調研計畫完成情況和1-2篇優秀調研報告報部政策研究司。部里每年彙編優秀調研報告集,通報調研計畫完成情況。
(五)建立健全調研成果交流轉化制度。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調研成果的轉化,充分利用政府網站、報刊雜誌等載體進行調研成果的交流。要把成果轉化與制定政策結合起來,與推進各項業務工作結合起來,促進調研成果轉化為指導實踐的理論依據和政策意見。部里將編髮《調研專報》,摘要刊登優秀調研報告,促進學習交流和成果轉化。
三、加強調查研究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精心確定選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部屬各單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結合工作實際,把具有影響全局的、制約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作為調研選題;把社會各界反映強烈、急需解決的問題作為重點調研選題。
(二)深入基層調查。調查研究要真正“沉下去”,深入基層掌握實際情況,深入民眾了解人民真實想法,全面、準確、及時地掌握第一手材料。要善於抓住一個地區、一個方面開展典型調查,通過解剖麻雀得出整體的判斷和全面的意見。
(三)改進調研方法。調查研究要堅持正確的世界觀和方法論。要根據調研目的、內容和對象,採取靈活多樣的調研方式。要把重點調研與面上普查、實地考察與會議座談、直接調研與間接調研、問卷調查與統計分析結合起來並綜合運用。
(四)綜合分析問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部屬各單位要在綜合分析研究上下功夫,全面分析調查的情況、蒐集的資料和聽取的有關方面意見。要堅持用辯證法和唯物論的觀點分析問題,注重把握事物的客觀規律,注重去偽存真、由表及里,注重交換意見、比較方案、反覆思考,注重對數據的掌握和分析,形成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
(五)寫好調研報告。調研活動結束後要及時形成有情況、有分析、有判斷、有建議的調研報告。調研報告要主題突出,觀點鮮明,文風樸實。對策建議既要與中央決策部署保持一致,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又要符合實際,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四、加強對調查研究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高度重視調查研究工作。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把調查研究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調研,積極研究布置調研任務,加強對調研工作的檢查、督促和指導;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抓落實,按照四個明確,即“明確任務、明確責任、明確時限、明確要求”,把調研任務落實到單位、落實到人。
(二)充分發揮調研職能部門作用。要明確由政策研究或綜合機構負責組織協調調研工作,統一歸口管理,加強調研工作計畫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調研計畫落到實處。
(三)不斷提升幹部的調研能力。要高度重視幹部職工調查研究能力的培養,通過理論學習、業務培訓、工作交流等多種形式,夯實理論功底,全面把握工作動態,熟練掌握調查研究的基本方法,不斷提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確保調查研究的質量。
(四)提供必要的調研條件。要建立穩定的調研經費保障機制,在工作場所、辦公設備、圖書資料等方面為做好調研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證。
(五)嚴格執行調研工作紀律。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廉政紀律,認真執行國家關於公務活動的具體規定,務必輕車簡從,保持謙虛謹慎和艱苦奮鬥的作風,樹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出色完成調研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