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完成以後,各地區、各部門應根據人事部《關於印發<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若干問題暫行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0]4號)的要求,按系列重新組建評審委員會。
8 人事部關於重新組建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有關事項的通知(1991年4月25日) 9 《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若干問題暫行規定》有關具體問題的說明(1991年5月20...
原人事部《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若干問題暫行規定》(人職發〔1990〕4號)、《關於重新組建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有關事項的通知》(人職發〔1991〕8號)、...
[1990]4號)和《關於重新組建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有關事項的通知》(人職發[1991]8號)的要求,組建高級審計師評審委員會,承辦國務院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