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農機管理局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組建地級亳州市的精神(關於印發《亳州市農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亳編【2001】80號),設定亳州市農機局。市農機局是市農業委員會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負責全市農機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機化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市農機行業的地方規章,編制發展全市農機化、設施農業工程和農用航空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農機產品適用性實驗、推廣鑑定,推廣許可證發放。
(三)負責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農機技術、農機交易市場建設。
(四)負責組織農機新技術、新機具的研製、普及、推廣;負責農機行業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負責農機人才培訓。
(五)負責組織指導農機行業信息網建設;負責農機行業統計,發布農機行業有關信息。
(六)負責農機節能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農業工程及農田機械化生產
(七)負責農機行業利用外資項目的申請和農機重大項目的立項和組織實施;負責國外農機技術的消化吸收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市農業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接受省農機局的業務指導。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農機局設2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日常工作和後勤保障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各項工作制度;制定並實施機關效能建設實施方案,組織政治、業務學習,負責幹部職工的業務培訓,負責會議組織、文書處理、檔案管理、機要、信訪、信息、統計、計畫生育、社會治安和綜合治理、勞動人事和財務管理;負責指導農機部門人員安置、人才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農機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編制農機行業職業技術教育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農機系統各單位的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險、人員調動,轉正定級、獎懲、崗位責任制考核、晉升考察等工作。
(二)農機管理科。
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生產設施、農業工程、農用航空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組織實施;參與制定全市農機機務、油料、節能、生產管理等標準和規章,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全市農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農機市場管理、農機行業管理(核發農機技術合格證)和行業規範;參與制定農機產品質量標準,農機產品的質量鑑定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機維修、供應人員的技術培訓和考核發證工作;指導全市農機交易市場建設;負責農機項目的立項、申報、實驗與實施工作;指導全市農機管理服務體系建設及農田標準化生產;負責農機科研、技術開發和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外經外事工作。

人員編制

市農機局事業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
機關後勤行政管理服務人員編制單列2名。
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紀檢(監察)機構編制,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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