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亳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外文名:Bozhou Civil Air Defense Office
-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人防工作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相關附則,
職責調整
加強人民防空整體平戰結合,積極推進人民防空向防空防災相結合的民防體制轉變。
主要職責
(二)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管理。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負責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的計畫、報批、技術指導和質量管理;依法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三)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新建、擴建、改建重大建設工程以及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對危害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依法進行審核。
(四)編制人民防空、地震年度預決算,對人民防空、地震經費和國有資產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五)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和抗震救災指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防空襲方案及保障方案、地震應急方案、綜合防禦措施,協助政府監督落實。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平時承擔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關辦事機構的職責。指導防空防災專業隊伍和民眾防空隊伍建設與訓練工作。
(六)組織開展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計畫;組織實施通信、警報建設,抓好通信、警報建設社會化管理;負責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七)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擔負構建指揮平台、整合相關信息資源,參與政府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規劃、方案擬訂,組織疏散安置等相關服務和保障任務。
(八)承擔地震發生後的震災評估和政府賦予的搶險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九)編制轄區內地震監測台網最佳化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台站的業務技術指導。
(十)收集整理各地震監測台站的觀測數據及鄰區地震資料,進行分析研究,提出階段性或年度地震趨勢預報意見。按有關規定為政府提供發布四十八小時之內地震臨震警報的依據;調查核實當地出現的各種巨觀異常,及時處理當地出現的地震謠傳誤傳事件,以安定人心,穩定社會秩序。
(十一)組織開展防空防震防災知識宣傳教育,制定防空防震防災知識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組織防空防震防災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科研成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市軍分區、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地震局)設1個內設機構。
綜合科:承辦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地震局)的各項具體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局長):張韶光
人員編制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地震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其中:主任(局長)1名,副主任(副局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