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區交運局

鹽城市亭湖區交運局位於鹽城市亭湖區鹽興中路38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亭湖區交運局
  • 主要職責:市有關交通的法律
  • 負責:交通建設市場的監督
  • 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
主要職責,服務承諾,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區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 實施;擬訂地方性交通行業政策和管理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交通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調控,維護交通建設市場的平等競爭秩序;負責公路交通建設工程的招投標管理、質量監督、安全監督和造價管理。
(三)負責組織公路及其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組織實施重點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公路路政管理,維護公路建設與養護的正常運營秩序。
(四)組織實施對交通運輸市場的監督和管理;綜合平衡全區交通運力的投放,維護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負責公路運輸的行業管理;負責營業性客貨運輸站(場)、機動車維修、公路運輸服務業、搬運裝卸業和聯合運輸的行業管理。
(六)指導交通行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規費的徵收和稽查;負責公路運政管理和交通征費稽查管理;負責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
(七)協調或參與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負責局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和監管;組織、協調和參與管理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工作,以及開展交通行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八)指導、監督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的實施;組織交通行業科技成果鑑定和推廣套用;協助信息產業部門實施交通行業的信息管理;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九)負責局系統黨的建設工作和基層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人事、工資管理工作;指導全面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全區交通行業職工教育和培訓;負責全區交通從業人員培訓的行業管理。
(十)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服務承諾

為認真貫徹“服務人民、奉獻社會”的宗旨,充分發揮行業管理的職能,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自覺接受全社會的監督,特承諾如下:
一、交通運輸市場健康有序。加強全區的交通運輸市場秩序整治,強化客運停車場的檢查管理,使轄區內的經營車輛達到“四有三無”,即:有舉報監督電話號碼、有價目表、有服務公約、有完好的滅火器材;無無費、無牌、無證等違章經營的“三無”車輛,規範經營業戶的經營行為,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亭湖區交通運輸市場。
二、交通行政執法公正文明。全體執法人員熟練掌握行政執法所需要的法規、規章的有關條文,堅持公開、公正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查處各類違章。在執法過程中,亮證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不出現亂設卡、亂收費、亂罰款行為,保持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的零記錄。
三、交通行政審批高效廉潔。堅持辦理程式、內容、依據、時限、收費標準公開;推行首問負責制、辦事結果公示制、崗位責任制、錯案責任追究制、考核獎懲制。對車輛營運、搬運裝卸證照的辦理在1個月內給予辦理和答覆,對線路的初審1個月內給予答覆。
四、交通工程建設迅捷暢通。對管轄範圍內的鄉鎮道路提請養護的申請自提交之日起30天內給予答覆。對航道、公路緊急阻塞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並組織疏通,不發生24小時人為斷路、斷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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