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中文數字單位
大數
小數
相關出處
《孫子算經》
《五經算術》
按注云:「億萬曰兆」者,理或未盡。何者?按黃帝為法,數有十等。及其用也,乃有三焉。十等者,謂億、兆、京、垓、秭、壤、溝、澗、正、載也。三等者,謂上、中、下也。其下數者,十十變之。若言十萬曰億,十億曰兆,十兆曰京也。中數者,萬萬變之。若言萬萬曰億,萬萬億曰兆,萬萬兆曰京也。上數者,數窮則變。若言萬萬曰億,億億曰兆、兆兆曰京也。若以下數言之,則十億曰兆;若以中數言之,則萬萬億曰兆;若以上數言之,則億億曰兆。注乃雲「億萬曰兆」者,正是萬億也。若從中數,其次則需有十萬億、次百萬億、次千萬億、次萬萬億曰兆。三數並違,有所未詳。按尚書無此注,故從孝經注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