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銅漏鏨

京銅漏鏨是銅政名。清代解運銅鉛制度。按定製,滇省各廠辦運京銅,需逐塊鏨鑿廠名、年份、姓氏等字樣。

如有無字低銅, 責成首店揀提退還,改煎補鏨。如首店含糊稱收轉交,即由次店據實稟報,責令首店改煎補鏨,廠員免於議處。若次店亦含糊稱收,責在次店, 首店之員免議, 依次遞推。倘運抵京城交局後仍存無字低銅,即將押運委員職名咨送吏部,照低銅處分例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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