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師王道士案

京師王道士案南明時期一場案件。弘光朝廷官員投降清廷之後又從事秘密反清活動的,除了劉澤清以外,還有所謂“王道士伙黨”。這個案件的詳情還缺乏研究,但卷進去的人相當不少。據清實錄記載,順治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投誠伯常應俊、總兵李際遇、馬儒齊、黃明先、丁啟光(即下文丁啟睿之弟),副將王士永、一把撒、夏五嶽、賈應逵、駱和蕭、劉方侯,參將喬松,游擊滕和齊、於起范、馮可松(按即弘光朝掌錦衣衛的馮可宗)、傅有功,都司馬崇臣、衛士龍,守備李豪、張嵩,閒散官丁啟睿(原明崇禎朝總督)等坐與賊黨王道士通謀,並其兄弟及子,俱伏誅”。

劉澤清是同山東地方勢力聯合反清,王道士案則是以弘光朝文武官員為主串通河南反清勢力進行密謀。這兩個事件雖然都被清政府破獲,參與人員均遭捕殺,然而聯繫到1649年(順治五年)金聲桓、李成棟、姜瓖、王永強、丁國棟、米喇印等人的反清,說明了一個事實,就是這些人降清以後不僅受到滿洲貴族的歧視,而且察覺清廷實力有限,認為大可一試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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