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銀施洛德榮祥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交銀施洛德發行的一個保本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交銀榮祥保本混合
- 基金類型:保本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交銀施洛德
- 基金管理費:1.20%
- 首募規模:7.44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9726
- 成立日期:20130424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嚴格控制風險和追求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力爭實現基金資產在保本周期內的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交易的債券、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的基金資產包括穩健資產和風險資產,穩健資產為國內依法發行交易的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和定期存款等,其中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含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等。風險資產為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權證、股指期貨等。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基金資產包括穩健資產和風險資產,穩健資產為國內依法發行交易的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和定期存款等,其中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含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等。風險資產為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權證、股指期貨等。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運用恆定比例組合保險(CPPI,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原理,動態調整穩健資產與風險資產在基金組合中的投資比例,以確保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時的本金安全,並實現基金資產在保本基礎上的保值增值目的。
具體而言,本基金的投資策略包括資產配置策略、穩健資產投資策略和風險資產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基於恆定比例組合保險(CPPI,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原理對穩健資產和風險資產進行配置,動態調整穩健資產與風險資產投資的比例,通過對穩健資產的投資實現保本周期到期時投資本金的安全,通過對風險資產的投資尋求保本周期內資產的穩定增值。本基金對穩健資產和風險資產的資產配置具體可分為以下四步:
第一步,確定本基金的價值底線(Floor)。根據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時投資組合的最低目標價值(本基金的最低保本值為投資本金的100%)和合理的貼現率,確定本基金當前應持有的穩健資產數額,亦即本基金的價值底線(Floor)。
第二步,計算本基金的安全墊(Cushion)。通過計算基金投資組合現時淨值超越價值底線的數額,得到本基金的安全墊(Cushion)。
第三步,確定風險乘數(Multiplier)。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和證券市場運行狀況和趨勢的判斷,並結合基金的風險收益情況,確定安全墊的放大倍數——風險乘數,並在安全墊和風險乘數確定的基礎上,得到當期風險資產的最高配置規模與比例。
第四步,動態調整穩健資產和風險資產的配置比例,並結合市場實際運行態勢制定風險資產投資策略,進行投資組合管理,實現基金資產在保本基礎上的保值增值。
CPPI 投資配置策略示例:
假設本基金初始募集規模為30 億元,當期三年期無風險利率為年化3.33%,本基金認購費率最高一檔為1.0%,假設本基金份額保本周期到期日最低目標價值為人民幣1.01 元/基金份額,則基金契約生效期初投資組合的價值底線為27.4640億元(即:(1.01×30)/(1+3.33%)3=27.4640),此時本基金的安全墊為2.5360億元(30-27.4640=2.5360)。假設本基金運作首日,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狀況確定的當期風險乘數為1,則本基金投資於風險資產的最高配置規模為2.5360億元(2.5360×1=2.5360,1為放大倍數),初始投資於穩健資產的規模不低於27.4640億元。
假設經過1年的運作,股票市場出現一定程度的上漲,本基金的淨資產變為32億元(假設期間不發生申購贖回),此時本基金投資組合的價值底線變為28.3785億元(即:(1.01×30)/(1+3.33%)2=28.3785),此時本基金的安全墊為3.6215億元(32-28.3785=3.6215)。假設此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狀況確定的當期風險乘數為2,則本基金投資於風險資產的最高配置規模為7.2430億元(3.6215×2=7.2430,2為放大倍數)。
(2)穩健資產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分析判斷巨觀經濟運行趨勢及其引致的財政貨幣政策變化,對未來市場利率趨勢及市場信用環境變化作出預測,並綜合考慮利率變化對不同債券品種的影響、收益率水平、信用風險的大小、流動性的好壞等因素,在確保基金資產收益安全性和穩定性的基礎上,構造債券組合。
1)免疫策略
本基金採用剩餘期限與保本周期到期期限匹配的積極投資策略,根據保本周期的剩餘期限動態調整穩健資產債券組合久期,有效控制債券利率、收益率曲線等各種風險,保證債券組合收益的穩定性。
2)收益率曲線策略
本基金將結合對收益率曲線變化的預測,適時採用子彈、槓鈴或梯形策略構造組合,並進行動態調整,從短、中、長期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取收益。
3)相對價值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不同債券市場、債券品種及信用等級的債券間利差的分析判斷,獲取不合理的市場定價所帶來的投資機會。
4)騎乘策略
本基金通過分析收益率曲線各期限段的利差情況,買入收益率曲線最陡峭處所對應的期限債券,持有一定時間後,隨著債券剩餘期限的縮短,到期收益率將迅速下降,基金可獲得較高的資本利得收入。
5)回購策略
本基金將適時運用回購交易套利策略,在確保基金資產安全的前提下增強債券組合的收益率。
6)信用債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採用內部信用評級和外部信用評級相結合的方法,通過對信用產品基本面的研究,形成對該信用產品信用級別綜合評定,並通過調整組合內信用產品在信用等級和剩餘期限方面的分布,獲取超額收益。
(3)風險資產投資策略
1)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充分發揮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優勢,將嚴謹、規範化的選股方法與積極主動的投資風格相結合,在分析和判斷巨觀經濟運行和行業景氣變化、以及上市公司成長潛力的基礎上,通過優選具有良好成長性、成長質量優良、定價相對合理的股票進行投資,以謀求超額收益。
①行業配置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運行趨勢、產業環境、產業政策和行業競爭格局等多因素的分析和預測,確定巨觀及行業經濟變數的變動對不同行業的潛在影響,得出各行業的相對投資價值與投資時機,據此挑選出具有良好景氣和發展潛力的行業。
②個股選擇
本基金綜合運用交銀施洛德的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資分析工具挑選具有良好成長性、成長質量優良、定價相對合理的股票構建股票投資組合。具體分以下三個層次進行:
a)品質篩選
篩選出在公司治理、財務及管理品質上符合基本品質要求的上市公司,構建備選股票池。主要篩選指標包括:盈利能力(如 P/E、P/Cash Flow、P/FCF、P/S、P/EBIT等),經營效率(如 ROE、ROA、Return on operating assets等)和財務狀況(如 D/A、流動比率等)等。
b)公司質量評價
通過對上市公司直接接觸和實地調研,了解並評估公司治理結構、公司戰略、所處行業的競爭動力、公司的財務特點,以決定股票的合理估值中應該考慮的折價或溢價水平。在調研基礎上,分析員依據公司成長性、盈利能力可預見性、盈利質量、管理層素質、流通股東受關注程度五大質量排名標準給每個目標公司進行評分。
c)多元化價值評估
在質量評估的基礎上,根據上市公司所處的不同行業特點,綜合運用多元化的股票估值指標,對股票進行合理估值,並評定投資級別。在明確的價值評估基礎上選擇價值被低估的投資標的。
2)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權證投資以權證的市場價值分析為基礎,配以權證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動式的科學投資管理為手段,充分考慮權證資產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性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品種與類屬選擇,追求基金資產穩定的當期收益。
3)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應符合基金契約規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資目標。本基金以套期保值為目的,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投資於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契約,有效管理投資組合的系統性風險,積極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和股票市場走勢的分析與判斷,並充分考慮股指期貨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品種選擇,謹慎進行投資,以降低投資組合的整體風險。具體而言,本基金的股指期貨投資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時機選擇策略、期貨契約選擇和頭寸選擇策略、展期策略、保證金管理策略、流動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運用股指期貨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將審慎地獲取相應的超額收益,通過股指期貨對股票的多頭替代和穩健資產倉位的增加,實現可轉移阿爾法,並通過股指期貨與股票的多空比例調整,獲取風險資產的選股阿爾法。
基金管理人針對股指期貨交易制訂嚴格的授權管理制度和投資決策流程,確保研究分析、投資決策、交易執行及風險控制各環節的獨立運作,並明確相關崗位職責。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股指期貨交易決策部門或小組,並授權特定的管理人員負責股指期貨的投資審批事項。
具體而言,本基金的投資策略包括資產配置策略、穩健資產投資策略和風險資產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基於恆定比例組合保險(CPPI,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原理對穩健資產和風險資產進行配置,動態調整穩健資產與風險資產投資的比例,通過對穩健資產的投資實現保本周期到期時投資本金的安全,通過對風險資產的投資尋求保本周期內資產的穩定增值。本基金對穩健資產和風險資產的資產配置具體可分為以下四步:
第一步,確定本基金的價值底線(Floor)。根據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時投資組合的最低目標價值(本基金的最低保本值為投資本金的100%)和合理的貼現率,確定本基金當前應持有的穩健資產數額,亦即本基金的價值底線(Floor)。
第二步,計算本基金的安全墊(Cushion)。通過計算基金投資組合現時淨值超越價值底線的數額,得到本基金的安全墊(Cushion)。
第三步,確定風險乘數(Multiplier)。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和證券市場運行狀況和趨勢的判斷,並結合基金的風險收益情況,確定安全墊的放大倍數——風險乘數,並在安全墊和風險乘數確定的基礎上,得到當期風險資產的最高配置規模與比例。
第四步,動態調整穩健資產和風險資產的配置比例,並結合市場實際運行態勢制定風險資產投資策略,進行投資組合管理,實現基金資產在保本基礎上的保值增值。
CPPI 投資配置策略示例:
假設本基金初始募集規模為30 億元,當期三年期無風險利率為年化3.33%,本基金認購費率最高一檔為1.0%,假設本基金份額保本周期到期日最低目標價值為人民幣1.01 元/基金份額,則基金契約生效期初投資組合的價值底線為27.4640億元(即:(1.01×30)/(1+3.33%)3=27.4640),此時本基金的安全墊為2.5360億元(30-27.4640=2.5360)。假設本基金運作首日,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狀況確定的當期風險乘數為1,則本基金投資於風險資產的最高配置規模為2.5360億元(2.5360×1=2.5360,1為放大倍數),初始投資於穩健資產的規模不低於27.4640億元。
假設經過1年的運作,股票市場出現一定程度的上漲,本基金的淨資產變為32億元(假設期間不發生申購贖回),此時本基金投資組合的價值底線變為28.3785億元(即:(1.01×30)/(1+3.33%)2=28.3785),此時本基金的安全墊為3.6215億元(32-28.3785=3.6215)。假設此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狀況確定的當期風險乘數為2,則本基金投資於風險資產的最高配置規模為7.2430億元(3.6215×2=7.2430,2為放大倍數)。
(2)穩健資產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分析判斷巨觀經濟運行趨勢及其引致的財政貨幣政策變化,對未來市場利率趨勢及市場信用環境變化作出預測,並綜合考慮利率變化對不同債券品種的影響、收益率水平、信用風險的大小、流動性的好壞等因素,在確保基金資產收益安全性和穩定性的基礎上,構造債券組合。
1)免疫策略
本基金採用剩餘期限與保本周期到期期限匹配的積極投資策略,根據保本周期的剩餘期限動態調整穩健資產債券組合久期,有效控制債券利率、收益率曲線等各種風險,保證債券組合收益的穩定性。
2)收益率曲線策略
本基金將結合對收益率曲線變化的預測,適時採用子彈、槓鈴或梯形策略構造組合,並進行動態調整,從短、中、長期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取收益。
3)相對價值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不同債券市場、債券品種及信用等級的債券間利差的分析判斷,獲取不合理的市場定價所帶來的投資機會。
4)騎乘策略
本基金通過分析收益率曲線各期限段的利差情況,買入收益率曲線最陡峭處所對應的期限債券,持有一定時間後,隨著債券剩餘期限的縮短,到期收益率將迅速下降,基金可獲得較高的資本利得收入。
5)回購策略
本基金將適時運用回購交易套利策略,在確保基金資產安全的前提下增強債券組合的收益率。
6)信用債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採用內部信用評級和外部信用評級相結合的方法,通過對信用產品基本面的研究,形成對該信用產品信用級別綜合評定,並通過調整組合內信用產品在信用等級和剩餘期限方面的分布,獲取超額收益。
(3)風險資產投資策略
1)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充分發揮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優勢,將嚴謹、規範化的選股方法與積極主動的投資風格相結合,在分析和判斷巨觀經濟運行和行業景氣變化、以及上市公司成長潛力的基礎上,通過優選具有良好成長性、成長質量優良、定價相對合理的股票進行投資,以謀求超額收益。
①行業配置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運行趨勢、產業環境、產業政策和行業競爭格局等多因素的分析和預測,確定巨觀及行業經濟變數的變動對不同行業的潛在影響,得出各行業的相對投資價值與投資時機,據此挑選出具有良好景氣和發展潛力的行業。
②個股選擇
本基金綜合運用交銀施洛德的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資分析工具挑選具有良好成長性、成長質量優良、定價相對合理的股票構建股票投資組合。具體分以下三個層次進行:
a)品質篩選
篩選出在公司治理、財務及管理品質上符合基本品質要求的上市公司,構建備選股票池。主要篩選指標包括:盈利能力(如 P/E、P/Cash Flow、P/FCF、P/S、P/EBIT等),經營效率(如 ROE、ROA、Return on operating assets等)和財務狀況(如 D/A、流動比率等)等。
b)公司質量評價
通過對上市公司直接接觸和實地調研,了解並評估公司治理結構、公司戰略、所處行業的競爭動力、公司的財務特點,以決定股票的合理估值中應該考慮的折價或溢價水平。在調研基礎上,分析員依據公司成長性、盈利能力可預見性、盈利質量、管理層素質、流通股東受關注程度五大質量排名標準給每個目標公司進行評分。
c)多元化價值評估
在質量評估的基礎上,根據上市公司所處的不同行業特點,綜合運用多元化的股票估值指標,對股票進行合理估值,並評定投資級別。在明確的價值評估基礎上選擇價值被低估的投資標的。
2)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權證投資以權證的市場價值分析為基礎,配以權證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動式的科學投資管理為手段,充分考慮權證資產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性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品種與類屬選擇,追求基金資產穩定的當期收益。
3)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應符合基金契約規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資目標。本基金以套期保值為目的,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投資於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契約,有效管理投資組合的系統性風險,積極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和股票市場走勢的分析與判斷,並充分考慮股指期貨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品種選擇,謹慎進行投資,以降低投資組合的整體風險。具體而言,本基金的股指期貨投資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時機選擇策略、期貨契約選擇和頭寸選擇策略、展期策略、保證金管理策略、流動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運用股指期貨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將審慎地獲取相應的超額收益,通過股指期貨對股票的多頭替代和穩健資產倉位的增加,實現可轉移阿爾法,並通過股指期貨與股票的多空比例調整,獲取風險資產的選股阿爾法。
基金管理人針對股指期貨交易制訂嚴格的授權管理制度和投資決策流程,確保研究分析、投資決策、交易執行及風險控制各環節的獨立運作,並明確相關崗位職責。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股指期貨交易決策部門或小組,並授權特定的管理人員負責股指期貨的投資審批事項。
收益分配原則
1、保本周期內的收益分配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6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上述第(1)項約定收益分配次數和比例的前提下,當本基金自最近一次分紅除息日以來(若尚未分紅,則自基金契約生效日以來)的份額累計淨值增長率達到或超過5%,或者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達到或超過0.03元時,本基金管理人應在接下來的15個工作日內進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僅採取現金分紅一種收益分配方式,不進行紅利再投資;
2、轉型為非保本的債券型基金後的收益分配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60%;
(2)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的收益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6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上述第(1)項約定收益分配次數和比例的前提下,當本基金自最近一次分紅除息日以來(若尚未分紅,則自基金契約生效日以來)的份額累計淨值增長率達到或超過5%,或者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達到或超過0.03元時,本基金管理人應在接下來的15個工作日內進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僅採取現金分紅一種收益分配方式,不進行紅利再投資;
2、轉型為非保本的債券型基金後的收益分配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60%;
(2)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的收益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