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交通部
【發布文號】公路發[2000]106號
【發布日期】2000-03-02
【生效日期】2000-03-0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發布文號】公路發[2000]106號
【發布日期】2000-03-02
【生效日期】2000-03-0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交通部關於第三批一級汽車客運站的批覆
(公路發[2000]106號)
(公路發[2000]106號)
浙江、安徽、遼寧、湖南、湖北省、重慶、天津市交通廳(局):
根據部頒標準《汽車客運站級別劃分和建設要求》(JT/T200―95),經審核,湖北省武漢港水陸聯運汽車客運站,湖南省邵東汽車客運總站,重慶市陳家坪汽車站,安微省合肥汽車站、蕪湖汽車客運站、馬鞍山汽車站,遼寧省瀋陽五愛客貨聯運總站、大石橋市長途汽車客運站和葫蘆島市汽車客運總站符合一級汽車客運站標準,同意批准為一級汽車客運站。
另外,根據浙江省交通廳的報告,同意批准紹興市公路客運中心、麗水公路客運中心取代紹興總站和麗水客運站作為上述兩地代表性一級汽車客運站,紹興總站和麗水客運站站級由浙江省交通廳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