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關於內河封閉水域嚴禁運輸有毒有害危險品的通知

交通部關於內河封閉水域嚴禁運輸有毒有害危險品的通知 (交水發[2002]497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部關於內河封閉水域嚴禁運輸有毒有害危險品的通知
  • 發布單位:交通部
  • 發布文號:交水發[2002]497號
  • 發布日期:2002-10-24
  • 生效日期:2002-10-24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新疆建設兵團交通局,交通部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頒發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確保內河封閉水域及其周邊地區環境與人民生命安全,切實加強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現就內河封閉水域嚴禁運輸有毒有害危險品問題通知如下:
一、內河封閉水域禁運有毒有害危險品水域範圍為封閉的與外界無通航聯繫的湖泊、水庫。
二、內河封閉水域禁運有毒有害危險品種類為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表》(GBl2268)規定的第3.2類中石油和石油製成品以及第6.1類毒害品。
三、嚴禁上述水域範圍內的港口、碼頭以及臨時裝卸點等為載運上述禁運種類危險品的任何船舶辦理託運、裝卸和儲存等業務。
四、在上述水域範圍內運輸禁運種類危險品,可通過公路等其他運輸方式進行。
五、凡違反本通知規定在上述水域範圍內運輸、裝卸禁運種類危險品的,一經查出,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海事管理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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