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困難地區

交通困難地區

非居民區中,車輛、農業機械難以到達的地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困難地區
  • 外文名:difficulttransportarea
  • 定義:非居民區中,車輛難以到達的地區
  • 套用學科:電力(一級學科)
居民區、非居民區和交通困難地區的區別,交通困難地區導線與地面距離的要求,交通困難地區的巡線站要求,導線與地面水面的距離,

居民區、非居民區和交通困難地區的區別

居民區指的是城鎮、工業企業地區、港口、碼頭、車站等人口密集區;非居民區指的是居民區以外的,經常有人、有車輛或農業機械到達,但未建房或房屋稀少的區域;交通困難地區指的是車輛及農業機械不能到達的地區。

交通困難地區導線與地面距離的要求

線路電壓為66~110KV時,最小距離為5m。
線路電壓為220KV時,最小距離為5.5m。
線路電壓為330KV時,最小距離為6.5m。
線路電壓為500KV時,最小距離為8.5m。
線路電壓為750KV時,最小距離為11m。
交通困難地區低壓架空裸導線對地面最小垂直距離為4m。

交通困難地區的巡線站要求

新建輸電線路在交通困難地區設巡線站時,其維護半徑可取40~50km,如沿線交通方便或該地區已有生產運行機構,也可不設巡檢站。巡檢站應配備必要的備品備件、檢修材料、維護檢修工器具以交通工具。

導線與地面水面的距離

交通困難地區:線路電壓為高壓時最小距離為4.5米,線路電壓為低壓時最小距離為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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