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涉使司是官署名,清末部分行省所設辦理外交的官員。 官署名。清末部分行省所設辦理外交的官員。光緒三十三年(1908),奉天、吉林兩省始設交叔叔使司,以交叔叔使為主官,有僉事、科員、譯官等為輔佐。宣統二年(1910),直隸、江蘇、浙江、福建、湖北、廣東、雲南,並援例設定。辛亥革命後,行省不設外交機關及外交官。巡閱使或邊疆地區軍政長官公署間有外交處或科、交涉司等,但無交涉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