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電動工具用電子模組》是2019年06月3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流電動工具用電子模組
- 外文名:Electronic block for alternating electric tools
- 標準編號:T/ZZB 1116—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06月06日
- 實施日期:2019年06月30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人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沈鼎力、陳平、徐健康、胡小苗、徐飛好、盧雲峰、周金龍、倪聖瓏、王俊豪。
起草單位
本標準由浙江省永康市標準化研究院牽頭組織制定。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浙江赫靈電氣有限公司。 本標準參與起草單位:中認尚動(上海)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永康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中心、正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東立電器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後)。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電壓不超過AC250 V、電流不大於30 A的交流電動工具或類似用途器具中進行調速、限速、軟起動、恆功率、恆速等控制的電子模組;以及由人通過操動件操作電動工具開關時才能起到控制作用的與開關結合為一個整體或單獨製成附屬檔案的電子模組。
注1:與提供完全斷開或微斷開的機械開關組合在一起的電子模組適用於本標準。
注2:僅提供電子斷開的電子模組適用於本標準。
在特殊環境下使用的電子模組或特殊用途的電子模組也可參照本標準。
技術內容
本標準主要規定了交流電動工具用電子模組(以下簡稱電子模組)的術語和定義、額定值、分類、型號與標誌、基本要求、技術要求與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運輸和貯存及質量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