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交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交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中共交口縣委辦公室、交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交口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交辦發〔2019〕4號),交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政府辦公室)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縣政府外事辦公室、縣政府台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

交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政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Jiaokou County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人民政府各類會議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上級黨委、政府及其各部門、各縣(市、區)傳送縣政府的公文。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研究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六)負責縣政府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七)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對縣政府部門間有爭議的事項提出協調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八)圍繞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重大事項、重點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決策參考意見。
(九)指導、監督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
(十一)統籌協調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和“放管服效”改革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及口上的婦聯、工會、計畫生育等工作。
(十三)統一刻制、頒發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縣直企事業單位的印章。
(十四)負責政務信息采編、分析、報送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和市政府報送重要信息。
(十五)負責縣政府入口網站的管理及網路輿情研判、處置等相關工作。統籌協調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電子政務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六)研究分析全縣金融運行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地方金融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和工作部署,擬定全縣金融業及金融產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統籌協調和落實縣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
(十七)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所屬部門的管理工作,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全部劃歸行政機關。
(十八)負責落實縣有關外事、涉外工作的指示和決定;制定全縣外事工作計畫,協調各部門、各單位外事工作。
(十九)負責指導協調與台灣、香港、澳門因公往來的有關事務及在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二十)承辦法律法規規定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值班室)
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的日常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日常政務、會務和事務的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負責上級領導來交口有關政務接待的安排;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印鑑管理,承辦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以及所屬機構的印章刻制;負責辦理縣政府黨組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政府全體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政府召開的其他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報刊的收發、傳遞及各類文、電的收發運轉工作;承辦政府系統大型會議的審核、報批等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安排公務活動;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人事管理、考勤、後勤管理及職工培訓工作;及時提供宜公開的政務信息;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固定資產採購、消耗性辦公用品採購計畫的審核、資產管理、發放等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各項財務收支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扶貧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日常政務值班和節假日值班安排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與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和各鄉鎮、縣政府各部門的日常工作聯繫;負責落實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地方金融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和工作部署,擬定全縣金融業及金融產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文秘股(信息股)
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文秘工作;辦理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監察、審計等方面的文、函、請示(報告)等工作;辦理各鄉鎮、縣政府各部門的文、函、請示(報告)等工作;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講話等工作;負責編寫縣政府黨組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政府全體會議、縣長辦公會議以及縣政府召開的其他有關會議的會議紀要;負責編寫《縣人民政府大事記》、《辦公室工作》及辦公室工作總結;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公文審核制發,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等工作。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政務信息工作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收集、匯總、整理各類信息,編輯《政務信息》,並做好信息的報送工作;指導、考核全縣政府系統信息采寫與報送工作。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督查室(黨建股)
負責督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經濟政策及經濟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督查市政府與縣政府簽訂的目標責任制的完成情況;負責督查縣委、縣政府會議議定事項及縣政府公文安排任務的完成情況;負責縣政府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重點工作責任的考核獎懲日常工作;負責對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編髮《督查通報》;及時答覆或轉辦縣長信箱的有關函件;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黨建工作和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下放和調整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提出行政複議建議,督促、檢查行政複議決定執行情況。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機要室
負責各種公文的收文、登記、審核、分辦傳閱、催辦、清退、銷毀,文書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及利用;負責縣政府領導及辦公室機要郵件;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機要、保密工作,管理縣政府印章、介紹信和工作證。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台港澳事務辦公室(外事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一國兩制”方針和中央對台灣、香港、澳門的政策規定,執行台灣、香港、澳門基本法;了解台灣、香港、澳門的有關情況,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指導管理內地與台灣、香港、澳門因公往來的有關事務,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與台灣、香港、澳門在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對外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實縣有關外事、涉外工作的指示和決定;制定全縣外事工作計畫,協調各部門、各單位外事工作;調查研究全縣外事工作情況,總結交流外事工作經驗;組織與管理全縣對外交流與合作,統籌安排對外交往事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與民眾正確處理對外交往問題,受理外國人來訪事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外參觀單位的開闢、調整和管理工作,負責培訓外事幹部;拓寬交往渠道、促進實質性對外交往與合作,為全縣經濟與社會發展服務。

行政編制

縣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9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1正3副:主任(正科級)1名,副主任(副科級)3名。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交口縣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9年3月2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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