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設·本·約希勒

亞設·本·約希勒,猶太教律法學者。以“我們的教師亞設”(RabbenuAsher或首字母縮略詞R’osh)知名。生於德國, 系著名拉比梅厄·本·巴魯赫(Meir ben Barukh)的高徒。1303年逃往法國, 轉赴西班牙, 任托萊多拉比。阿德雷特死後,被公認為律法權威。著有大量《塔木德》注釋、評註及律法解答。1307—1314年編纂《律法判例》(Pisqei ha-R'osh), 以後期律法權威判決解析巴勒斯坦《塔木德》。反對以哲學、邏輯和常識解釋律法, 堅持以《塔木德》為最高權威。其子葉阿古夫·本·亞設所編《四類書》,是卡洛彙編法典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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