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開發銀行特別業務貸款條例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金融
  • 簽訂日期:1982年12月07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第一條目的;適用於貸款協定和擔保協定
第一條第一款目的。本條例的目的是確定某些通常適用於由亞行特別資金所進行的貸款條款和條件。
第一條第二款條例的適應範圍。在亞行用特別資金進行貸款方面,與亞行簽定的任何貸款協定和擔保協定可以規定,協定有關各方應接受本條例的規定。在任何這類協定規定的範圍內,本條例視同全部寫入協定中,以同等的效力適用於協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並對其起指導作用。對任何這類協定而言,未經協定各方同意,廢除或修改本條例一律無效。
第一條第三款與貸款協定和擔保協定不一致的情況。假如一項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與本條例發生矛盾,視情況可以以該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的規定為準。
第二條定義;範圍;標題
第二條第一款定義。除了本文另有要求,下列術語不論用在本條例中,還是用在本條例適用的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中,其意義如下:
1、“銀行”一詞是指亞洲開發銀行。
2、“成員”一詞是指亞行成員。
3、“貸款協定”一詞指的是本條例適用的具體貸款協定,即使這樣的協定會不斷修改,但本條例依然適用,這樣的詞包括如此適用的本條例,所有對貸款協定的補充協定以及貸款協定的所有附表。
4、“貸款”一詞是指在貸款協定中規定的貸款。
5、“貸款帳戶”一詞是指亞行以借款人的名義在自己的帳上開的,或是要開的帳戶,該項貸款的金額已存入或將存入該帳戶。
6、“借款人”一詞是指貸款協定的一方,就是亞行已同意將這筆貸款給予的一方。
7、“擔保協定”一詞是指具體的擔保協定,它為貸款提供擔保,而且即使這樣的協定不斷地進行修改,本條例也適用的擔保協定。這一詞包括如此適用的本條例,該擔保協定的全部補充協定和擔保協定的全部附表。
8、“擔保人”一詞,如果存在擔保協定的話,是指為貸款提供擔保的擔保協定的一方。
9、“項目”一詞是指亞行同意給提供貨款的項目或規劃,在貸款協定中加以描述,而且經亞行和借款人同意可以對該描述不斷進行修正。
10、“項目執行機構”一詞是指對在貸款協定中所規定的項目負責實施的實體機構。
11、“項目協定”一詞,如果存在項目協定的話,是指亞行和項目執行機構之間的項目協定,是貸款協定中所提到的項目協定,這樣的協定可以不斷地進行修改,這樣的詞包括項目協定的全部補充協定和項目協定的所有附表。
12、“生效日期”一詞是指貸款協定和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根據第九條第三款生效的日期。
13、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的“貨幣”一詞是指這樣的貨幣,其在所指的時間內是在那個國家或地區支付公共和私人債務的合法貨幣。
14、“當地貨幣”一詞是指在其領土上執行項目的成員的貨幣。
15、“外國貨幣”一詞指的是不同於當地貨幣的任何貨幣。
16、“可兌換貨幣”一詞是指在一定時間內亞行這樣規定的任何貨幣。
17、“美元”一詞或“$”符號是指美國貨幣。
18、“特別提款權”或“SDR”一詞指的是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根據它的協定款項而定值的特別提款權。
19、“當地開支”一詞指的是以項目在其領土上進行的成員的貨幣而發生的或將發生的開支,用來支付在這樣的成員領土上生產的貸物和提供的服務,但不包括用於這類物資和服務進品部分的開支。
20、“國外開支”一詞是指不同於當地開支的任何開支。
21、“外債”一詞是指以當地貨幣以外的任何媒介所支付的任何債務,不管這樣的債務無條件地還是可以由債權人加以選擇用其他這類媒介來進行支付。
22、“扣押權”一詞包括抵押權,典當權,沖帳權,特權和各種優先權。
23、“財產”一詞包括財產,收入及任何形式的債權。
24、“稅”一詞包括進口稅,稅,任何形式的手續費和關稅、不論是在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生效之日,還是在生效之後所徵收的。
25、凡提到債務關係之處,這種關係包括承擔債務或擔保債務。
26、“特別資金”一詞指的是在亞行協定條款第二十條所定義的亞行特別資金。
27、“手續費”一詞指的是根據第三條第二款對貸款收取的手續費,包括利息。
第二條第二款範圍。除文中另有要求,本條例中提到的條或款是本條例的條或款。
第二條第三款標題。條款的標題和內容目錄僅為了便於參考。
第三條貸款帳戶;收費;償還;付款地點
第三條第一款貸款帳戶。貸款金額將撥入貸款帳戶並可根據貸款協定和本條例從中提款。
第三條第二款手續費。根據在貸款協定中規定的收費率,不斷地對從貸款帳戶上提取的而未償還的貸款金額收取手續費。手續費從由貸款帳戶提款的各自日期算起。
第三條第三款收費的計算。手續費和任何其他收費以一年12個月,360天,一個月30天來計算。
第三條第四款償還。
(a)由貸款帳戶上所提取的貸款本金金額應根據貸款協定的分期償還債務附表進行償還。
(b)借款人在支付全部應付手續費,並提前45天通知亞行(通知期限亞行可以放棄或縮短)後,可以提前償還(i)屆時尚欠的全部貸款本金或(ii)一次或多次到期的全部本金,只要在這樣的提前償還日期,不會在提前償還這一部分之後到期代款任何部分出現未償還的現象。
第三條第五款付款地點。貸款的本金、手續費和其他收費應在亞行合理要求的地點支付。
第四條貨幣的規定
第四條第一款貸款的面值。凡貸款金額以下列方式之一表示者:
(a)以特別提款權,或者
(b)以和特別提款權金額等值的各種貨幣(例如,以不同貨幣所表示的金額相當於xxx特別提款權),則該貸款將被認為是以特別提款權來表示面值的。
第四條第二款提款貨幣。除亞行和借款人另有商議,由貸款帳戶的提款,不是分別用為支付或將要支付由貸款資金提供經費的物資和勞務費用所用的貨幣,就是用亞行可以隨時選擇的一種貨幣或數種貨幣。
第四條第三款償付本金的貨幣。貸款的本金將以貸款帳戶上提取的幾種貨幣來償還,並且以每一種貨幣償還的金額應等於以那種貨幣提取的金額。假如提款是用亞行為這樣的提款用另一種貨幣而購買的任何貨幣進行,那么貸款這樣提取的部分將認為是為本款目的而以其他貨幣從貸款帳戶提款。雖然本款有以上規定,但借款人和亞行可以同意作為支付貨幣代替黃金或任何可兌換貨幣。
(b)除了亞行和借款人另行同意,貸款以任何特別貨幣償還部分將以亞行不斷規定的分期進行償還,只要在每一到期日期償還的貸款部分將保持在貸款協定的分期償還附表所規定的情況。
第四條第四款支付手續費的貨幣。對任何貸款所徵收的手續費將以這部分貸款部分的本金支付所用的貨幣支付。
第四條第五款支付特別承諾費的貨幣。根據第五條第二款收取的特別承諾費將以亞行和借款人同意的一種貨幣或數種貨幣支付。
第四條第六款購買貨幣。在借款人以亞行隨時規定的一種或多種貨幣支付根據貸款協定需要支付的本金、手續費以及其他收費的足額資金時,亞行應借款人要求並以亞行所確定的條款和條件盡力購買借款人為上述付款所需要的任何貨幣。在購買所需要的貨幣時,亞行將做為借款人的代理人,只有當亞行以所需要的貨幣收到這樣的付款,而且達到所需要的數量時,借款人才能被認為已支付了貸款協定所要求的付款。
第四條第七款貨幣的定值。一旦對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來說需要以另一種貨幣來確定一種貨幣的值時,以一種貨幣來確定特別提款權的值或以特別提款權來確定一種貨幣的值時,這樣的值由亞行合理確定。
第四條第八款付款方式。
(a)按照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要求,需要以任何國家貨幣給亞行的任何付款應以這樣的方式進行,並以這種方式所得到的貨幣進行,這就是根據該國的法律許可進行這樣的付款,並把這種貨幣存到亞行在該國的保管行的亞行帳戶上的方式。
(b)不論借款人還是擔保人(如果有的話)是亞行成員,那么亞行成員要保證貸款本金,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不受該成員施加的任何形式的限制或在其領土上施加的任何形式的限制。當借款人或擔保人(如果有的話)都不是亞行成員,那么借款人應從該項目在其領土上進行的亞行成員處取得使亞行滿意的證明,並在貸款協定生效之前交給亞行,說明貸款本金,手續費和其他費用將不受該成員施加的任何限制或者在該成員領土上施加的任何形式的限制。
第五條貸款資金的提取
第五條第一款從貸款帳戶上提款。
(a)借款人要遵守貸款協定所規定的任何條件或限制,才有權從貸款帳戶上提取已支付的金額,或者如果亞行同意,可提取所需要的金額,以支付項目所需要的及根據貸款協定需要提供資金的物資和勞務的合理費用和其他開支。
(b)除非亞行和借款人另行同意,否則不能為(i)在生效之日以前所支付的帳目提款,或(ii)不符合在貸款協定中所規定的或所提到的符合條件的開支付款。
第五條第二款亞行的特別承諾。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和亞行與借款人均同意的條款和條件,亞行可以做出特別承諾,即使隨後中止或撤銷貸款,也支付根據貸款協定需要為其提供資金的物資和服務所需要的費用。
第五條第三款提款申請。當借款人希望從貸款帳戶上提取任何金額的款項或者請求亞行依照第五條第二款進行特別承諾時,借款人應向亞行提出申請,申請的形式和所包含的說明和協商意見都應符合亞行所提出的合理要求。除非亞行與借款人另有商定,否則提款申請應附上本條所規定的檔案並結合本項目的開支迅速提出。
第五條第四款授權簽署提款申請的證明。借款人應向亞行提供被授權簽署提款申請的人的完備的授權證明,並提供每位被授權人經公證的簽字字樣。
第五條第五款輔助證明。借款人應象亞行所合理要求的那樣,在亞行已準許申請書中所要求的任何提款之前或之後向亞行提供這類檔案或其他支持提款申請的證明材料。
第五條第六款提款申請和檔案的完備性。每份提款申請和所附檔案及證明在形式和內容上應滿足亞行的要求,借款人才能從貸款帳戶上提取所申請的金額,而且由貸款帳戶上所提取的金額僅能用於貸款協定所規定的目的。
第五條第七款由亞行付款。亞行所支付的由借款人從貸款帳戶上提取的金額將付給借款人或根據借款人的指令支付。
第六條合作;信息
第六條第一款合作。亞行、借款人及擔保人(如果有的話)應全力合作,以確保貸款目的的實現。
第六條第二款報告與信息。
(a)借款人和擔保人(如果有的話)應按照亞行的合理要求就有關項目、項目執行機構及貸款的任何事宜向亞行提供或使有關方面提供報告和信息。
(b)借款人和擔保人(如果有的話)應迅速向亞行通報任何干擾或有可能幹擾項目進展的情況,任何干擾或有可能幹擾其執行各自根據貸款協定和擔保協定所規定義務的情況,任何干擾或可能幹擾項目執行機構執行項目協定(如果有的話)所規定義務的情況,任何干擾或可能幹擾貸款項目的實現或保持貸款還本付息的情況。
第六條第三款交換意見。亞行,借款人以及擔保人(如果有的話),應其中任何一方的要求,將通過代表隨時就項目、項目執行機構以及貸款有關事宜交換意見。
第六條第四款為貸款目的進行訪問。凡借款人或擔保人(如果有的話)是亞行成員,則該成員應為亞行代表提供一切合理的機會,以便為與貸款有關的目的到其領土的任何地方進行訪問。
第七條免稅
第七條第一款免稅。
(a)凡借款人或擔保人(如果有的話)是亞行成員,則應確保:
(1)貸款本金、手續費和任何其他收費要免除亞行成員對其徵收的任何賦稅或是在亞行成員領土上對其徵收的任何賦稅,並如數支付,不得扣除。
(2)貸款協定,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和項目協定(如果有的話)都要免除與執行、發貨和登記相聯繫而亞行成員對其徵收的任何賦稅或在亞行成員領土上對其徵收的賦稅。
(b)凡借款人或擔保人(如果有的話)都不是亞行成員,借款人應從項目在其領土上進行的亞行成員取得亞行滿意的證明,並在生效日期之前提交亞行。證明的內容是:
(1)該貸款的本金、手續費和其他收費都將免除這樣的成員徵收的任何賦稅或在其領土上徵收的任何賦稅,而且如數支付,不得扣除。
(2)貸款協定,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以及項目協定(如果有的話)應免除亞行成員在與執行、發貨或登記相聯繫而徵收的稅或在該成員領土上徵收的賦稅。
第八條中止;撤銷;加速償還
第八條第一款由借款人撤銷。經與亞行協商,並取得擔保人(如果有的話)的同意,借款人通知亞行便可以撤銷其發出這樣通知之前未提取的貸款的任何金額,但第八條第四款所規定的情況除外。
第八條第二款由亞行中止。如果在貸款協定生效之後任何時間出現和繼續存在下列任何情況,亞行可以通知借款人或擔保人(如果有的話)全部或部分中止借款人從貸款帳戶上提款的權利:
(a)借款人不能支付根據與亞行簽定的(1)貸款協定(2)任何其他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所規定的本金、手續費或其他任何收費〔即使這樣的支付已由擔保人(如果有的話)或第三者來負責〕。
(b)擔保人(如果有的話)不能支付與亞行簽定的(1)擔保協定或(2)其他任何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所規定的本金、手續費或任何其他收費。
(c)借款人或擔保人(如果有的話)不能履行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d)項目執行機構不能履行項目協定(如果有的話)所規定的任何義務。
(e)由於借款人或擔保人(如果有的話)不能履行其他任何貸款協定或與亞行簽定的任何有關的擔保協定所規定的義務,則亞行有全部或部分地中止借款人或者擔保人〔如果有的話〕根據與亞行的其他貸款協定提款的權利。
(f)產生或發展一種情況,使亞行理所當然地認為將使或者會使項目不能成功地進行下去,或者說使借款人或擔保人(如果有的話)或項目執行機構(如果有的話)不能履行根據貸款協定、擔保協定或項目協定所規定的任何義務。
(g)項目在其領土上進行的成員被中止行籍或終止行籍或已呈交了退出亞行的通知。
(h)借款人或擔保人(如果有的話)在或根據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所作的說明或與之相聯繫而提供給亞行的,並欲作為亞行貸款憑證的任何聲明有實質性的錯誤,或者在借款人不是亞行成員的情況下,在亞行的理所當然地認為由借款人所這樣介紹的借款人的條件已出現任何實質的不利變化。
(i)凡在借款人不是成員的情況下,該借款人在債務到期不能償還或者借款人或其他人已採取行動,使借款人的財產將在或會在其債務人之間分配。
(j)凡借款人不是亞行成員,項目將在其領土上進行或具有管轄權的其他當局已採取行動解散或撤銷借款人(單位)或停止其業務活動。
(k)任何具有管轄權的當局已採取行動解散或撤銷項目執行機構或停止其業務活動。
(l)出現在貸款協定中為本款目的所規定的任何其他事件。
視情況,借款人由貸款帳戶上提款權將繼續全部或部分停止,直至使造成這種停止提款權的事件在亞行理所當然地認為已不再存在,或者直到亞行已通知借款人全部或部分恢復提款權,不論哪種情況在先出現都沒有關係。
第八條第三款由亞行撤銷。如果(1)借款人由貸款帳戶上提取任何貸款金額的提款權中止連續達三十天之久,或者(2)亞行經與借款人協商,隨時可以確定項目不再需要的任何貸款金額,或者截止貸款協定規定的由貸款帳戶提款終止日期,貸款帳戶仍有貸款餘額,則亞行可以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如果有的話)終止借款人對該金額的提款權。一旦發出這樣的通知,該貸款的這一金額將予以取消。
第八條第四款經特別承諾的金額。除了在特別承諾中另有明確的規定之外,經亞行根據第五條第二款所做的任何特別承諾金額不得撤銷或停止。
第八條第五款撤銷的申請。除了亞行和借款人另行協商,貸款本金金額有數個償還期在這種撤銷之後到期而且沒有被亞行出售或被同意出售,則撤銷應按比例分攤到貸款本金金額的數個償還期。
第八條第六款中止或撤銷之後規定的有效性。不管有什麼樣的撤銷或中止,貸款協定,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和項目協定(如果有的話)的所有規定除在本條所做的特別規定外,都繼續完全有效。
第八條第七款加速償還。如果出現下列情況中的任何情況並持續下面所規定的一段時間(如果持續的話),那么隨後在其持續期間的任何時候,亞行可以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如果有的話)宣布屆時未償還的本金連同全部手續費和其他任何收費立即到期並應償還。一經這樣宣布,這樣的本金、手續費和其他任何收費將變成應支付的款項,而且要立即支付:
(a)第八條第二款(a)段或(b)段中所規定的任何情況已發生並持續30天。
(b)第八條第二款(c)段或(d)段中所規定的任何情況在亞行向借款人和擔保人(如果有的話)發出有關通知之後發生並持續30天。
(c)第八條第二款(h)段,(i)段,(j)段或(k)段中所規定的任何情況已發生。
(d)在貸款協定中為本款規定的任何其他情況已發生並持續貸款協定中所規定的期限(如果規定的話)。
第九條生效;終止
第九條第一款生效的先決條件。貸款協定和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在亞行認可的證明材料提供給亞行之前不能生效,需要的證明材料如下:
(a)代表借款人簽署和提交貸款協定應以一切必要的法人和政府手續予以充分的授權或批准。
(b)凡有擔保協定時,代表擔保人簽署和提交擔保協定應以一切必要的法人和政府手續予以充分的授權或批准。
(c)凡有項目協定時,代表項目執行機構簽署和提交項目協定應以一切必要的法人、行政和政府手續予以充分授權或批准。
(d)凡借款人不是成員,該借款人的條件,象在貸款達成協定之日向亞行所介紹的那樣,在這樣的日期和該借款人與亞行為這一款之目的而所同意的日期之間沒有實質的相反的變化,假若亞行要求這樣的證明的話。
(e)凡借款人或擔保人(如果有的話)都不是成員時,第四條第八款(b)和第七條第一款(b)的要求已滿足;以及
(f)在貸款協定中作為其生效附加條件加以規定的所有其他情況已出現。
第九條第二款法律鑑定書。作為根據第九條第一款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的一部分,借款人應向亞行提供或使別人向亞行提供亞行可以接受律師的由亞行認可的鑑定書,這些鑑定書證明:
(a)代表借款人證明該貸款協定已被借款人充分地認可或批准,並代表借款人簽字和提交,而且根據貸款協定的條款在法律上對借款人有約束力;
(b)代表擔保人(如果有的話)證明擔保協定已被擔保人充分認可或批准,並代表擔保人簽署和提交,而且根據擔保協定條款在法律上對擔保人有約束力;
(c)凡有項目協定時,代表項目執行機構證明項目協定已被項目執行機構充分認可或批准;並代表項目執行機構簽字和提交以及根據項目協定條款在法律上對項目執行機構有約束力;
(d)象在貸款協定中所規定的這類其他的情況。
第九條第三款生效日期、除亞行和借款人另有協定的情況外,貸款協定和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將在亞行向借款人和擔保人發出其接受按第九條第一款所要求的證明的通知之日起開始生效。
第九條第四款未生效而終止。如果貸款協定達到在貸款協定中為這一款的目的而規定的日期還不能生效,則該貸款協定和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以及根據這些協定各方的義務將終止。除非亞行在考慮延遲的理由之後,為這一款的目的而確定晚一點的日期。亞行將這樣推遲的日期迅速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如果有的話)。
第九條第五款全部償還而終止。如果當由貸款帳戶上提取的全部貸款本金、貸款應付的全部手續費和任何其他收費都已付清,該貸款協定和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以及有關各方的全部義務都將終止。
第十條強制性;未行使權利;仲裁
第十條第一款強制性。
(a)根據貸款協定,亞行和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和根據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亞行和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依照其條款將是有效的和帶強制性的,而且不是借款人就是擔保人是成員時,即使與任何國家或政治單位的法律相牴觸時,也依然有效和帶有強制性。
(b)不管是亞行還是借款人或擔保人(如果有的話)都無權根據本條進行任何活動,以要求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的任何規定由於亞行協定條款的任何規定或由於其他任何原因而無效或無強制性。
第十條第二款擔保人的義務。依據擔保協定,擔保人的義務不得免除,但通過執行是可以解除的,而且僅能解除到這種執行所到達的範圍。這樣的義務解除將不必事先通知借款人,不必向其提出要求或不必對其採取行動,或者也不必就借款人不履行協定事先通知擔保人或不必向其提出要求,而且不受下列任何情況的影響;給借款人延長時間;延長償還期或給予優惠;對借款人或在貸款保險方面提出或未能提出、或推遲提出權利、權力或補償;以貸款協定條款對貸款協定的規定進行的修改或充實;借款人未能遵守項目在其領土上進行的成員的法律、規定或政令,或這類成員的任何政治單位或機構的法律、規定或政令。
第十條第三款未行使權利。推遲行使或放棄行使根據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給任何一方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不能因不履行而損害這樣的權利、權力或補救或視為對這些權利、權力或補救的放棄,或對這種的不履行的默認;這樣一方在違約方面的行動或默認違約都將不影響或損害這樣一方在其他或隨後違約方面的權利、權力或補救。
第十條第四款仲裁。
(a)貸款協定雙方或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雙方之間發生任何爭議,或者任何有關的一方根據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對另一方提出不能由雙方協商解決的要求,則依照下面的規定送交仲裁法庭仲裁。
(b)這種仲裁所涉及的雙方是亞行為一方,而借款人和擔保人(如果有的話)為另一方。
(c)仲裁法庭由三位指定的仲裁人組成。情況如下:由亞行指定一位仲裁人;第二位仲裁人由借款人和擔保人(如果有的話)指定,或者凡合乎規定者,如果雙方達不成協定,則由擔保人指定;第三位(後面有時稱裁決者)由雙方協商指定,或者如果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則由國際法院院長指定,或者他任命不出,則由聯合國秘書長任命。如果兩者都任命不出一個仲裁人,則這樣的仲裁人由裁決者指定。在依照本款指定的仲裁人辭職、死亡或不能出任的情況下,則按照這裡所敘述的指定原仲裁人的同樣方式指定繼任仲裁人。這樣的仲裁人具有原仲裁人所有的全部權力和職責。
(d)根據這一款,一旦收到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要求進行仲裁的通知,便可以進行仲裁。這種通知將包含闡述提交仲裁的爭議或要求的性質的說明,所要解決的問題的性質以及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所指定的仲裁人的姓名。在提出這樣的通知30天內,對方應將其指定的仲裁人姓名通知提出進行仲裁要求的一方。
(e)如果在提出仲裁要求通知之後60天內雙方不能就仲裁人達成協定,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按照本款(c)段的規定指定一位裁決人。
(f)仲裁法院按照裁決人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召開會議。之後,仲裁法院將決定其設立的地點和時間。
(g)遵照本款的規定並除了雙方另有商議之外,仲裁法院將決定一切與其職能有關的問題並確定其程式。仲裁法院所做的一切決定都以多數票表決通過。
(h)仲裁法院將向各方提供公平申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其裁決。這樣的裁決可以在缺席的情況下作出。由仲裁法院多數人簽字的裁決將成為這樣的仲裁法院的裁決。簽字的裁決書副本將送給每一方。依照這一款規定作出的任何這類裁決都是最終的裁決並對貸款協定和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各方都有約束力。每一方都應遵守和貫徹仲裁法院根據規定所作出的任何這類裁決。
(i)各方將確定給仲裁人和進行仲裁活動所需要的其他這類人員的報酬金額。如果各方在仲裁法院召開之前就報酬金額不能取得一致的意見,仲裁法院將確定在這種情況下合理的金額。每一方都將支付自己在仲裁活動中的費用。仲裁法院的花費在亞行為一方與借款人和擔保人(如果有的話)為另一方平均分攤。關於仲裁法院費用的分攤或這種費用支付程式問題都由仲裁法院決定。
(j)本款所規定的仲裁規定可以代替解決貸款協定和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各方之間爭議的其他任何程式和解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提出的要求的其他任何程式。
(k)如果在裁決書副本送交有關各方後30天內該裁決得不到貫徹的話,任何一方都可以在任何具有法定裁決資格的法院對另一方提出抗訴,或採取行動強制另一方執行裁決,可以強制執行這樣的判決,或採取任何其他適當的補救辦法,使對方執行裁決以及貸款協定和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的規定。儘管有上述規定,但本款將不賦予對是成員的另一方提出裁決或強制執行裁決的權力,但可以有不同於本款規定理由的程式。
(1)可以按第十一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方式傳送與本款規定的任何活動有關的通知或傳票或者與強制執行根據本款所作的裁決的任何活動有關的通知或傳票(有補救辦法按補救辦法辦)。貸款協定和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各方可以放棄對傳送任何這類通知或傳票的一切要求。
第十一條其它規定
第十一條第一款通知和要求。根據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以及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所涉及的各方中任何雙方之間所達成的任何其他協定所要求或允許提出的通知或請求都應是書面形式。除在第九條第三款另有規定外,當這類通知或請求以派人送或通過郵寄、電報、海底電報、電傳或無線電報按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所載明的有關方的地址或者按有關方以通知向提出通知或提出請求的一方指定的其他地址送達需要或允許送的一方,則可認為這樣的通知或請求是以適當的方式提出的。
第十一條第二款授權採取行動。根據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需要代表借款人或擔保人採取或允許採取的任何行動以及需要或允許簽署的任何檔案可視情況由在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中為了本款的目的而指定的借款人或擔保人的代表或由他們以書面形式授權的任何人來採取或簽署。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條款的任何修改或充實,只要這樣的代表或其他人看來,這樣的修改或充實在這種情況下是合情合理的而且不會出現大大增加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所規定的借款人的義務,則以由這樣指定的代表或由他以書面形式授權的任何人代表借款人或擔保人簽署的書面檔案可代表借款人或擔保人視情況予以同意。亞行可以認可這樣的代表或這類檔案指定的其他任何人的簽字是可以作真憑實據的,依照這樣代表或其他人的看法,以這樣的證明檔案批准生效的對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條款的任何修改或充實在這種情況下是合情合理的,而且不會在實質上增加有關協定規定的借款人或擔保人的義務。
第十一條第三款授權證明。借款人和擔保人(如果有的話)將向亞行提供代表借款人或擔保人採取根據貸款協定需要或允許借款人採取的任何行動或簽署根據貸款協定需要或允許借款人簽署的任何檔案或者採取根據擔保協定需要或允許擔保人採取的任何行動或簽署根據擔保協定需要或允許擔保人簽署的任何檔案的人的完備的授權證書和每個人的經公證的簽字字樣。
第十一條第四款扣留成員股金的償還。
(a)如果在其領土上進行項目的成員終止亞行行籍,亞行購回其股份所欠它的任何金額將予以扣留,只要該成員,其中央銀行,或者任何機構,媒介機構或政治附屬機構,根據該貸款協定或該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或根據與亞行的其他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欠亞行的債務,欠多長時間就扣留多長時間,扣留金額根據亞行的選擇,在債務到期時,可衝去任何這類債務。
(b)在亞行財產分配的情況下,在其領土上進行該項目的成員,直到它結清了對亞行的全部義務,包括根據該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或根據與亞行的其他任何貸款協定或擔保協定應盡的義務之前,將無權在這類分配中得到它的份額。
第十一條第五款以複本簽署。該貸款協定和擔保協定(如果有的話)可以一式數份進行簽署,每一份都是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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