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國際餐飲旅遊聯盟會

亞洲國際餐飲旅遊聯盟會

亞洲國際餐飲旅遊聯盟會(英文名Asia International Catering Turism Union 縮寫AICTU)是由亞洲國際餐飲旅遊協會經營旅遊團隊餐飲及其相關行業的社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組成的地方綜合性旅遊行業社會團體,共同探討及學習交流管理與烹飪技藝、餐廳服務、飲食文化餐飲教育、烹飪理論、食品營養研究、旅遊團體和餐飲經營管理者、專家、學者、廚師、服務人員等自願組成的團隊餐飲業行業組織,具有獨立的社團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亞洲國際餐飲旅遊聯盟會
  • 外文名:Asia International Catering Turism Union
亞洲國際餐飲旅遊聯盟會簡介,協會職責,現任領導,主席職責,協會章程,

亞洲國際餐飲旅遊聯盟會簡介

是由亞洲國際餐飲旅遊協會經營旅遊團隊餐飲及其相關行業的社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組成的地方綜合性旅遊行業社會團體,共同探討及學習交流管理與烹飪技藝、餐廳服務、飲食文化餐飲教育、烹飪理論、食品營養研究、旅遊團體和餐飲經營管理者、專家、學者、廚師、服務人員等自願組成的團隊餐飲業行業組織,具有獨立的社團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本協會代表和維護全行業的共同利益和會員的合法權益,搞好全行業服務與自律,在政府和會員之間發揮紐帶和橋樑作用;規範旅遊餐飲市場秩序最佳化餐飲環境,努力促進餐飲旅遊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協會職責

現任領導

中華區執行主席
張洪鋼 高瑋 金剛
中華區執行副主席
齊向陽 王國江 張勝利 劉開華 閆建成 李克慶 李今龍 陳志偉 白旭 常偉 王家成
秘書長
王海波 趙冬梅

主席職責

會長負責本協會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
1、代表理事會全面領導亞洲國際餐飲協會工作
2、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議
3、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常務理事會決議和年度工作計畫落實情況
4、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檔案
5、審核、批准本協會財務開支情況
6、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維護協會整體良好形象
副會長職責
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協會工作,其職責是會長的得力助手及參謀
1、支持會長的意見和決定,當其欠妥和遺漏時,副會長應及時予以建議和提醒
2、認真負責完成所分管協會的工作
3、帶頭髮展會員,壯大協會隊伍
4、主持日常工作
5、自覺維護協會的團結和統一,樹立協公的整體良好形象
6、定期向會長匯報工作,對協會內重大事宜提出意見和建議
7、認真貫徹協會決定,決議,努力配合會長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8、受會長委託代理行使會長職責
9、完成會長臨時交辦的任務
其他副會長按分工或發揮自己的社會影響與特長,協助會長工作
常務副會長職責
在理事會的領導下,協助會長做好分管的各項工作,受會長委託代理行使會長職責,其職責是
抓好本協會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工作,對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了解,匯總,上報;注意發現帶傾向性的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和解決方法;組織安排實施本會政治,業務,法律等各種學習培訓活動;完成會長交辦的其他工作,同時負責商會財務開支情況覆核工作
秘書長的職責
職責:主持秘書長處日常工作
1、秘書長由理事會聘任,在會長,副會長領導下,具體組織落實理事會決定,定期召開會員小組會議,指導會員小組開展活動,引導會員,發揮會員作用
2、在會長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對會長負責
3、負責組織有關制度,規定,會議決議,檔案,工作總結,報告的起草工作
4、負責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和協調協會有關部門的工作
5、負責與主管本屆協會的上級領導機關的聯誼工作
6、負責有關會議,活動的安排和有關接待工作
7、負責秘書處工作人員的管理,考核,獎懲工作
8、完成會長與副會長交給的其他工作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本協名名稱為亞洲國際餐飲旅遊聯合會,英文名稱為:Asia International Catering Tourism Association
第二條 性質
本協會是由亞洲國際經營旅遊團隊餐飲及其相關行業的社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組成的地方綜合性旅遊行業社會團體,共同探討及學習交流管理與烹飪技藝、餐廳服務、飲食文化餐飲教育、烹飪理論、食品營養研究、旅遊團體和餐飲經營管理者、專家、學者、廚師、服務人員等自願組成的團隊餐飲業行業組織,具有獨立的社團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宗旨
本協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代表和維護全行業的共同利益和會員的合法權益,搞好全行業服務與自律,在政府和會員之間發揮紐帶和橋樑作用;規範旅遊餐飲市場秩序最佳化餐飲環境,努力促進餐飲旅遊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 協會的任務
(一)宣傳貫徹國家政策法規,反映會員和餐飲行業的有關問題、意見和願望,發揮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二)對發展烹飪和餐飲業的方針、政策、規劃、措施等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參與起草行業法規、標準,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三)研究總結團隊餐飲業深化改革和開拓市場的經驗,進行交流和推廣;
(四)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做好餐飲行業自律,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
(五)在餐飲行業開展創名店、名師、名品活動,組織認定和推薦;
(六)組織開展烹飪理論與飲食文化研究,促進飲食科學水平的提高。
(七)組織和參加省內外烹飪技術比賽,提高烹飪技藝水平;
(八)加強餐飲教育工作,組織管理與技術培訓,提高餐飲從業人員綜合素質;
(九)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技術和企業等級評定,接受省內外委託辦理餐飲業技能鑑定工作;
(十)開展餐飲食品營養知識的宣傳教育,推動團隊筵席改革,提倡科學、文明用餐;
(十一)務實創新,開發與團隊餐飲業有關的經貿、人才開發、技術合作;
(十二)舉辦全市及省內外烹飪專業技術和餐飲行業管理的業務諮詢服務和展覽展示活動;
(十三)完成政府委託、交辦事項,承擔省內外有關方面委託辦理的有益於餐飲行業發展的活動
第三章 會 員
第六條 本協會會員為團體會員。
第七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和遵守本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協會的業務(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
四、內從事餐飲行業經營管理及廚務工作人員
第八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協會舉辦的有關活動,參與制定本行業的行規公約;享受本協會提供的策劃、規劃、管理、融資、合作、考察、信息交流、行銷、培訓、諮詢等方面的服務。
三、對本協會的工作和負責人提出建議、質詢、批評和監督。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九條 會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決議,維護本協會的聲譽和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二、積極參加並支持本協會的各項活動,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信息和資料。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接受本協會的評議和調解。
六、不組織,不參與有損本協會和其他會員的一切活動。
第十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告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連續二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會員大會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由各會員單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組成。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協會章程。
二、組織制定和修改行規公約。
三、決定會員單位。
四、選舉、罷免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條報告。
六、決定終止事宜。
七、審議並決定本協會的其它重大問題。
第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常務理事會理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三、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四、選舉產生協會執行會長,會長、秘書長。
五、決定增補、替補執行會長、會長、常務理事。
六、決定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決定專業分會及事業部等分支機構的設立和確定各分支機構負責人選。
八、審議本協會的工作報告、工作計畫和方案。
九、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十、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一、決定本協會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每屆任期三年,每年至少召開三次會議。如常務理事會認為有必要,可提前或推遲召開。會議由執行會長召集,必須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常務理事會的決議由出席會議的半數以上常務理事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秘書長
秘書長由常務理事會選舉產生,會長職務由會長單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擔任,實行秘書長專職制,會長負責全面工作,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會長辦公會議,決定和處理本協會的日常工作。會長辦公會議對常務理事會負責,在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由會長辦公會議行使常務理事會職權。
第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會員大會、常務理事會及會長辦公會議。
二、檢查會員大會、常務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主持召開會長辦公會議,研究處理協會有關事項
五、決定辦事機構,派出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十六條 秘書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秘書長在會長辦公會議領導下主持本協會日常工作。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第十七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人選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有必要擔任的,必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行業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三年。可以連任,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必須經會員大會半數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主管部門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十九條 本協會與撫順市旅遊協會合署辦公,在遼寧省旅遊協會領導下相對獨立開展相關專業分會工作。
第五章 經費
第二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1、繳納會費;
2、爭取社會贊助;
3、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有償服務收入;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多渠道擴大經費的來源;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按社團組織有關規定向會員收取會費;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用於本協會工作、活動及為會員服務。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建議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備、完整。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條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五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必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會員大會審議。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修改後的章程,必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方能生效。
第六章 終止程式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注意的,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決議。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終止決議必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終止前,必須在行業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清算領導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其它活動。
第三十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行業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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